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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刑事审判的辩论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辩论的主体只有控诉方和辩护方B.辩论的内容只是针对事实和证据问题C.辩论的内容只是实体法问题D.辩论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都可进行

题目

下列关于刑事审判的辩论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辩论的主体只有控诉方和辩护方

B.辩论的内容只是针对事实和证据问题

C.辩论的内容只是实体法问题

D.辩论在法庭调查和辩论阶段都可进行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辩论原则是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正判决的重要保障。辩论的主体包括处于对抗地位的控诉方和辩护方、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和被告方。A项错误。辩论的内容涉及事实问题、法律问题、证据问题,涉及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只有全面的进行辩论,才能更准确全面地查清事实。B、C两项错误。法庭辩论阶段是辩论进行地较为集中的阶段,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控辩双方也可以围绕某一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D项正确。
更多“下列关于刑事审判的辩论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辩论的主体只有控诉方和辩护方 B.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量刑辩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被告人甲的辩护人宋某在审判过程中做无罪辩护,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人员可以引 导控辩双方先围绕量刑问题进行辩论,发表量刑建议或意见
    B公诉人乙可以在量刑辩论活动中发表量刑建议
    C.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丙可以在量刑辩论活动中发表量刑意见
    D.被告人丁可以在量刑辩论活动中进行答辩并发表量刑意见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颁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 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规定,对于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在法庭调查阶段,应当査 明有关的量刑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人员引导控辩双方先辩论定罪问题。在定罪辩论结束后,审判人 员告知控辩双方可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辩论,发表量刑建议或意见,并说明理由和依据。选项A中“先围绕 量刑问题进行辩论”说法错误,但本题题干要求选择说法错误的选项,故应选A。《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 题的意见(试行)》第14条规定,量刑辩论活动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量 刑建议或意见;(2)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量刑意见;(3)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答辩并发表量刑意见。由此,B、C、D选项说法均正确,不选 。

  • 第2题:

    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B: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C:控辩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D:为保证控方和每名辩护人都有发言时间,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法庭辩论【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1款、第2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据此,选项A、B表述错误,选项C表述正确。《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作出明确规定,所以选项D表述错误。综上,由于本题为选非题,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 第3题: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


    审判

  • 第4题: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


    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


    D.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

    答案:A,B,D
    解析:
    选项 A 正确。我国 1979 年《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刑事审判模式体现出超职权主义的特点。 1996 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审判模式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是吸收了欧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对抗因素,并保留了职权主义的某些特征。 2012 年《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改,沿着控辩式庭审改革的方向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弱化了职权主义。因此,该规定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选项 B 正确。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和要求,是控、辩、审三种职能都要围绕审判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标准和要求而展开,法官直接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证据裁判原则作出裁判。其内涵有三:一是审前程序的侦、诉两种职能,即公安和检察机关要形成合力,执行控诉职能;二是要充分发挥刑事辩护职能的功能和作用,坚持有效辩护、实质辩护,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三是审判法官要坚持审判中立原则,做到兼听则明,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严格依法断案,作出公正裁判。选项 C 错误。题干内容是讨论辩护权问题,并未涉及刑事审判的公开性。选项 D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法庭辩论时,可以引导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

  • 第5题:

    17、《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3条要求完善法庭辩论规则,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庭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论辩护权。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方向

    B.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公开性

    D.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不需要进行法庭辩论


    符合我国刑事审判模式逐步弱化职权主义色彩的发展方向;确保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认罪的案件的法庭辩论,主要围绕量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