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A在纽约开立了一张以中国人B为受益人,中国N银行为付款人的国际汇票。后B在上海将该汇票背书给了新加坡的C。后C在向N银行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丢失了票据,并向我国法院提出了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A开立汇票的行为能力,应当适用A的本国法,即美国法
B.对B对该汇票进行背书的效力,应当适用出票地法律,即美国法
C.对C提示票据的期限,应当适用付款人所在地,即中国法
D.对C的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第1题:
甲公司在我国签发一张以英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英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乙公司在英国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被拒绝’。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中国法
B.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西班牙法
C.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
D.丙银行拒绝承兑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中国法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甲公司在中国签发一张以德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德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乙公司在德国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被拒绝。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德国法
B.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西班牙法
C.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
D.丙银行拒绝承兑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德国法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