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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题 张某和王某是朋友关系。某日,二人一起喝酒后,张某欲将自己停在某公共停车场的宝马车开回家。王某极力阻止,并站在车的侧前方拉住车门不断劝阻张某。张某不顾劝阻,发动汽车,欲开出停车场,在此过程中,将王某带倒卷入后车轮轧过,致王某当场死亡。开车走出一段路后,张某想起和自己一起的王某,遂开车返回停车场,看到王某已死亡,意识到自己可能闯了祸,遂打电话报警,说自己可能不小心轧死了自己的朋友王某,并在现场等待警察出现。张某供述,当时由于急于开车回家,没有注意到在车旁劝阻的王某。经鉴定,张某驾车时属于醉酒状态

题目

第 61 题 张某和王某是朋友关系。某日,二人一起喝酒后,张某欲将自己停在某公共停车场的宝马车开回家。王某极力阻止,并站在车的侧前方拉住车门不断劝阻张某。张某不顾劝阻,发动汽车,欲开出停车场,在此过程中,将王某带倒卷入后车轮轧过,致王某当场死亡。开车走出一段路后,张某想起和自己一起的王某,遂开车返回停车场,看到王某已死亡,意识到自己可能闯了祸,遂打电话报警,说自己可能不小心轧死了自己的朋友王某,并在现场等待警察出现。张某供述,当时由于急于开车回家,没有注意到在车旁劝阻的王某。经鉴定,张某驾车时属于醉酒状态。则张某的行为:(  )

A.构成交通肇事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

D.有自首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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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想转让自己闲置的一台电脑,王某想购买,但是双方对价格未达成一致,二人表示回去后再考虑考虑。张某当天晚上给王某发去一封邮件,称王某能出4000元,就可以卖给王某,给王某20天的时间考虑。张某刚发出邮件,王某也让朋友给张某带话,说自己愿意出4000元钱购买,给张某5天的时间考虑。张某认为两人已经成交,就没给王某回复,一直等王某来买电脑,其间拒绝了几个买主,王某收到张某的邮件10天后听说陈某卖的电脑更便宜,遂购买了陈某的电脑,告诉张某自己不再买张某的电脑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向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B:王某应向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王某应向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D:王某不应向张某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根据该条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本题中张某和王某形成交叉要约,张某在王某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没有承诺,王某在张某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明确拒绝承诺,因此合同不成立,王某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王某并没有违反缔结合同阶段应承担的义务,所以王某也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第2题:

    共用题干
    张某是生产干花的个体户,由于竞争激烈,客源减少,张某授权王某为自己寻找买主,并授权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订立成功后,张某向王某支付报酬。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王某的母亲韩某认识甲装饰公司的负责人陈某,韩某介绍王某与陈某谈判,王某与甲公司谈判成功,以张某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回答以下(1)~(3)题:

    如果王某与甲公司签订合同时,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签订的合同不利于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B:张某不能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C:张某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D:张某解除合同给王某造成损失的,王某有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答案:A,C
    解析:
    居间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张某委托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并且承诺合同成立后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张某与王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居间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但是并未委托家人以张某的名义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因此不构成转委托,所以D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为自己寻找客源,即是委托家人处理自己的事务,因此王某与韩某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王某并未要求韩某为自己提供订约机会或订约媒介服务,并且王某与韩某之间未约定报酬,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王某与韩某之间也不构成居间合同关系。
    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张某约定了受托人的报酬,王某订立合同成功,张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王某支付报酬,所以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根据该条规定,张某应向王某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所以B选项正确。张某与韩某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王某与韩某之间可以认定为无偿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张某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王某也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但是王某应向韩某支付必要费用,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王某与张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当然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且委托合同的解除是由于王某的过错,所以张某解除合同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张某也不负赔偿责任。

  • 第3题:

    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在某演员张某家中抓获正在吸食毒品的王某。经查,王某与张某是朋友关系,二人常一起去KTV娱乐。散场后,王某常会在张某家住宿并吸食毒品。每次张某看到王某吸食毒品都未予以制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张某均涉嫌犯罪
    B.王某、张某均行政违法
    C.王某行政违法,张某涉嫌犯罪
    D.王某涉嫌犯罪,张某行政违法

    答案:C
    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根据法律规定,张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王某是行政违法的行为。因此,选择C选项。

  • 第4题:

    警察王某要为自己的儿子上学筹一笔钱,便找朋友张某借钱。张某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王某将公务用枪交给张某质押。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现金,借期6个月。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5题:

    村民张某和王某是邻居,房屋屋顶相连,但两家交恶多年。张某翻修自己的房屋,必须要在王某的房屋屋顶上经过,王某提出张某要么不能经过自己的房屋,要么向自己支付500元钱,张某表示绝对不会毁坏王某的屋顶,但是王某坚持张某如要经过自己的房屋,不管是否损坏房屋,都要支付500元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能拒绝张某经过
    • B、只有张某利用王某的不动产给王某造成损害的,王某才能要求张某赔偿
    • C、王某无权要求张某支付利用自己不动产的报酬
    • D、王某的主张合法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张某要到外地做两年销售代表,张某将电脑交由王某保管,未约定保管费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
    B:张某和王某约定将电脑放在王某家的吊柜中,王某新购买了被褥,王某将被褥放人吊柜后,吊柜的空间不够用,王某有权将张某的电脑放在另外的地方
    C:某日突降大雨,王某家的房屋漏雨,将张某的电脑淋湿,电脑出现故障,王某应向张某赔偿电脑的损失
    D:张某的女朋友杨某向王某提出电脑是自己的,并出示购买电脑的发票,王某应将电脑交还杨某

    答案:A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的规定,王某的保管是无偿的,所以A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69条,B选项中王某并不是为了维护张某的利益,也不是发生了紧急情况,王某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所以B选项不正确。依据《合同法》第374条,C选项中王某对电脑的损害没有重大过失,因为保管是无偿的,所以王某不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73条规定除非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措施,保管人都应当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而不应将保管物交付给第三人,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7题:

    王某邀请张某到家里吃饭,张某打车准时到王某家门口时,王某打电话给张某说,自己要加班,不能请张某吃饭了,张某只好又打车回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张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王某不按照约定请张某吃饭,王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B.王某应向张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C.王某和张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王某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D.王某没有义务请张某吃饭,也不应赔偿张某打车的费用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事实是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件,而民事法律事实不具有。题中王某邀请张某吃饭,王某并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属于民事法律事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因此D项正确。

  • 第8题:

    张某、王某是好朋友,张某出资2万元,王某出资3万元,共同投资了一饭馆,由张某经营,利润按比例分享,亏损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后经营不善,王某提出散伙。饭馆现有资产5.5万元。 问:若张某提出将王某应有的份额卖给自己,王某不愿意,后张某提出4万元买下王某的份额,王某则称宁可以3万元卖给他人,后王某以2.5万元卖给了李某,为此,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李的买卖行为无效,王某应将份额出售给他,其主张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 张某主张王、李买卖行为无效的主张成立。
    因为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对合伙份额的优先购买权。

  • 第9题:

    张某(17周岁)某日深夜撬门进入王某经营的手机店拿了柜台里售卖的手机准备离开,由于该超市用于经营和生活的场所没有明确隔离,王某被张某走路的声音惊醒,便起身查看。张某见被王某发现,遂将王某打倒后逃跑,致王某轻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构成抢劫罪
    • B、张某属于入户抢劫
    • C、对张某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 D、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