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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8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

题目

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8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李某和丙县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

(1)哪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是否正确?

(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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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A省的个体户姜某由8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学原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拟从甲省A县引进50头种猪到乙省B县饲养,负责审批的机构是

    A.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B.甲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C.乙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D.甲省A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E.乙省B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甲省新建一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该项目厂址横跨甲省乙市丙县和甲省乙市丁县的交界,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 号公布,第77 号修正),应承担该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是( )。

    A.丙县
    B.丁县
    C.乙市
    D.甲省

    答案:C
    解析:
    考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故本题选择C 选项;

  • 第3题:

    63、王某拟从甲省A 县引进20 头种猪到乙省B 县饲养,负责审批的机构是

    A.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B.甲省动物卫生监督

    C.乙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D.甲省A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E.乙省B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乙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第4题:

    案情:A省的个体户姜某从B省的甲县运5吨化工原料到丙县,途经B省的甲、乙、丙三县交界时,化工原料外溢,污染了甲县村民王某、乙县村民李某和丙县村民张某的稻田,造成禾苗枯死。受害村民要求赔偿,但由于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为此,甲县的王某首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县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姜某所在地人民法院。与此同时,村民李某、张某也分别向自己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乙县和丙县人民法院都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与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就管辖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A省姜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即向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A 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甲县人民法院管辖,甲县人民法院向王某、李某和张某发出通知。张某明确表示不愿意前来应诉。甲县人民法院未

    经张某的同意将其列为共同原告。在审理过程中,李某对法院的审理不满,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继续审理本案,并判决姜某对王某、李某和张某各赔偿3万元。本案审理后,李某又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问题:

    1.哪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是否正确?

    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是否正确?

    4.甲县人民法院将张某列为共同原告的行为是否正确?

    5.甲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中途退庭的处理是否正确?

    6.甲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的起诉不予受理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考点] 地区管辖、管辖权的移送、指定管辖、原告资格、撤诉制度
    [答案及解析]
    1.甲县、乙县、丙县的人民法院和A省姜某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为本案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甲县人民法院的移送不正确。因为甲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它不能以没有管辖权为由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
    注意:移送管辖三条件:受理、无管辖权、移送给有管辖权法院。
    3.A省基层人民法院报请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做法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案中,A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并不是A省基层人民法院,B省甲、乙、丙县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应当是最高人民法院。
    4.甲县人民法院不应将张某列为共同原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前者为必要共同诉讼,后者为普通共同诉讼。本案有三个种类相同的诉讼标的,,是普通共同诉讼。所以法院在未经张某同意的情况下,不可以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5.不正确,应按李某撤诉处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l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6本案中,李某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应视为撤诉。
    6.法院应当受理。《民诉意见》第14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此,李某撤诉后再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 第5题:

    甲省乙市丙县与甲省丁市戊县交界处新建一机械加工厂,该加工厂横跨丙戊两县,根据《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7 号修正),对该项目 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

    A.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甲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答案:D
    解析: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 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