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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0万元,还款期限为2001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自己的房屋设定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同时,丙公司为乙银行的债权进行了保证担保。时至2005年8月5日,乙银行行使下列权利,哪些法律不予支持?( )A.请求甲公司偿还贷款2000万元B.拍卖甲公司的房屋,以清偿自己的债权C.请求丙公司承担2000万元的担保责任D.首先拍卖甲公司的房屋,不足部分请求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题目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0万元,还款期限为2001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自己的房屋设定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同时,丙公司为乙银行的债权进行了保证担保。时至2005年8月5日,乙银行行使下列权利,哪些法律不予支持?( )

A.请求甲公司偿还贷款2000万元

B.拍卖甲公司的房屋,以清偿自己的债权

C.请求丙公司承担2000万元的担保责任

D.首先拍卖甲公司的房屋,不足部分请求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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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自己的办公楼进行抵押,在抵押时只在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抵押权登记,未在地产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后甲公司无力还款,乙银行欲行使抵押权,同时因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欲行使债权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JF确的是( )。

    A.抵押无效,因为房地抵押应当同时登记

    B.抵押无效,乙银行和甲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对拍卖房地价款按债权比例受偿

    C.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无优先受偿权

    D.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D
    D。解析: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所以即使仅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视为一并抵押。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故房屋抵押有效,乙银行对拍卖土地使用权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D正确。

  • 第2题:

    2011年3月10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600万元,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同年9月10日向银行还款,乙公司以公司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300万元。银行考虑到甲公司经营不善,一直没有向甲公司催要欠款。2014年1月20日,银行要求甲公司还款,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按《物权法》,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所以,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B、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但仍有权行使担保物权

    C、银行在2014年1月20日提出还款请求,故在此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D、银行在2013年9月10日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答案:ABCD

  • 第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担保合同,丙公司向甲公司抵押的房产已符合抵押权的实现条件,但甲公司一直未提出履行请求;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丁公司租用甲公司的大型机器设备但一直未支付租金。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
    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租金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代位权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和《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对于所有权和财物债权均无权主张代位权。本题中,丙公司所负债务为财物债务,乙公司不得代位,故A选项错误。乙公司并非甲公司的代理人,故B选项错误。根据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取回机器设备,但对丁公司主张返还所有物不属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乙公司无权代位行使,故C选项错误。甲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支付租金,该债务可以代位,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4题:

    甲房地产公司将一幢写字楼租给乙公司,租期三年。半年后,甲公司向银行贷款4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以该出租写字楼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偿还,遂决定以1500万元变卖抵押物,乙公司、银行都主张自己有优先购买权,要求购买此幢楼房。丙公司愿出2000万元购买此房。

    问:

    (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2)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3)若乙公司不愿出2000万元购买,由丙公司买下此幢楼房,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参考答案:(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因为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银行没有优先购买权。因为银行所享有的抵押权仅仅是价值上的优先受偿。
      (3)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关系是租赁关系。依照“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丙公司应在购得此幢写字楼后交乙公司承租,直至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为止。

  • 第5题:

    甲公司将自有房屋一幢租给乙公司,租期3年。半年后,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厅元,期 限为1年,并以该出租房到银行设定抵押。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借款,遂决定以1000万元变卖该出租房屋,乙公司、丙银行都以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购买此楼房,丁公司要出1500万元购买此楼房。

    请回答:

    (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2)丙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3)若乙公司不愿出1500元购买,由丁公司买下此房,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因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丙银行无优先购买权。因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仅具有价值上的优先受偿性。
    (3)租赁关系。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公
    司要在购得此楼房后交由乙公司承租,直至原订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