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张某、黄某于2002年12月5日共同合伙搞运输,但没有申请字号。并以合伙名义向杨某借款20万元,借期为1年,李某找到甲、乙二公司作保。2003年4月,张某提出退伙,其他二人表示同意。2003年12月6日,杨某要李某还款,李某称希望延缓数日,杨某表示同意。同年,12月底,杨某再次催要时,李某表示无力还贷。杨某遂以李某、张某、黄某、甲、乙二公司为共同被告诉到法院要求还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杨某推迟要款20多天,并与李某达成变更协议,未征得甲、乙的同意,故免除保证人责任
B.由于张某退伙未征得保证人同意,所以,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C.应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
D.张某已退伙,杨某无权要求其对该债务负责
第1题:
王某、李某和张某合伙开办一家饭店,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蔷薇饭店,王某为负责人,如果该饭店及其合伙人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 )。
A.王某
B.王某、李某和张某
C.蔷薇饭店
D.李某和张某
第2题:
第3题:
刘某向黄某借款10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黄某欠合伙企业货款10万元,黄某可以将其对刘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