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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8~100 题:孙洋是甲市的食品批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甲市张三处借了人民币24万元,购买了一批食品,并销售给了乙市的宋佳,约定合同履行地在甲市,价款为29万元人民币,但宋佳未支付货款。后来,张三要求孙洋还钱,孙洋说因为宋佳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欠款。鉴于此,张三欲直接起诉宋佳,要求其支付24万元人民币。第 98 题 如果张三对宋佳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A.张三以孙洋的名义起诉B.孙洋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宋佳的到期债权C.张三向甲市法院

题目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8~100 题:

孙洋是甲市的食品批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甲市张三处借了人民币24万元,购买了一批食品,并销售给了乙市的宋佳,约定合同履行地在甲市,价款为29万元人民币,但宋佳未支付货款。后来,张三要求孙洋还钱,孙洋说因为宋佳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欠款。鉴于此,张三欲直接起诉宋佳,要求其支付24万元人民币。

第 98 题 如果张三对宋佳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

A.张三以孙洋的名义起诉

B.孙洋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宋佳的到期债权

C.张三向甲市法院起诉

D.张三对孙洋的债权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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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答案:A,C,D
    解析:
    【考点】代位权诉讼起诉的条件。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以A项符合题意。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所以C项不合题意。《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直接提起诉讼,应当向次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符合题意。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所以D项符合题意。


    【考点】第三人。详解: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乙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所以,A、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C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D项正确。


    【考点】中止诉讼。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第2款规定: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所以,B项正确。


    【考点】代位权诉讼的执行。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所以,D项正确。

  • 第2题:

    共用题干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那么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判决丙直接将货款60万元交付给甲,甲扣除50万元及利息后,将余下的钱支付给乙
    B:判决丙直接将贷款60万元交付给乙,乙将50万元并加上利息支付给甲
    C:判决丙直接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并将剩下的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
    D:判决丙将50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

    答案:D
    解析:
    【考点】代位权诉讼起诉的条件。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以A项符合题意。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所以C项不合题意。《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直接提起诉讼,应当向次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符合题意。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所以D项符合题意。


    【考点】第三人。详解: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乙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所以,A、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C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D项正确。


    【考点】中止诉讼。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第2款规定: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所以,B项正确。


    【考点】代位权诉讼的执行。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所以,D项正确。

  • 第3题:

    共用题干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在代位权诉讼中,关于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的关系,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入主张
    B: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
    D: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代位权诉讼起诉的条件。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以A项符合题意。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所以C项不合题意。《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直接提起诉讼,应当向次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符合题意。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所以D项符合题意。


    【考点】第三人。详解: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乙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所以,A、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C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D项正确。


    【考点】中止诉讼。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第2款规定: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所以,B项正确。


    【考点】代位权诉讼的执行。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所以,D项正确。

  • 第4题:

    共用题干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
    B:甲向A市的法院起诉
    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
    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

    答案:A,B,D
    解析:
    【考点】代位权诉讼起诉的条件。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以A项符合题意。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所以C项不合题意。《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直接提起诉讼,应当向次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符合题意。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所以D项符合题意。


    【考点】第三人。详解: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乙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所以,A、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C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D项正确。


    【考点】中止诉讼。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第2款规定: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所以,B项正确。


    【考点】代位权诉讼的执行。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所以,D项正确。

  • 第5题:

    共用题干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甲在向丙提起诉讼前,已经向乙提起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甲对乙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甲与丙之间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A:延期审理
    B:中止该诉讼
    C:终结该诉讼
    D:继续诉讼,作出判决

    答案:B
    解析:
    【考点】代位权诉讼起诉的条件。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以A项符合题意。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所以C项不合题意。《合同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直接提起诉讼,应当向次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项符合题意。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所以D项符合题意。


    【考点】第三人。详解: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乙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点】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所以,A、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C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D项正确。


    【考点】中止诉讼。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合同法解释(一)》第15条第2款规定: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5)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所以,B项正确。


    【考点】代位权诉讼的执行。详解:《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所以,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