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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与乙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甲方为定作方,乙方为承揽方,双方约定由定作方甲方提供原材料,则承揽方乙方( )。A.对原材料不负检验责任B.如果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可以自行更换C.如果原材料不合格必须及时通知甲D.即使发现原材料不合格仍然可以继续使

题目

甲方与乙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甲方为定作方,乙方为承揽方,双方约定由定作方甲方提供原材料,则承揽方乙方( )。

A.对原材料不负检验责任

B.如果发现不合格的原材料可以自行更换

C.如果原材料不合格必须及时通知甲

D.即使发现原材料不合格仍然可以继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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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加工6台仪表柜,制作报酬共计3000元,甲方负责提供原材料,限期5个月交货,以备科研急用。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了制作仪表柜所需的全部原材料,并支付了定金800元。乙方在检验原材料时,发现原材料质量不合格,但考虑到两单位的关系,未提出异议。乙方生产出4台仪表柜后,因其他任务较紧,怕无法按期完成定作任务,便自行将另外2台仪表柜的加工制作委托给丙方承揽加工。后丙方因发生火灾,全厂设备及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毁损,无法再加工仪表柜。合同到期后,乙方只向甲方交付了4台仪表柜,其余2台乙方无法如期交付。甲方收货后发现交付的4台仪表柜均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本无法使用,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甲方

    要求:(1)乙方双倍返还定金1600元;(2)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应予解除;(3)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原材料在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则称:(1)4台仪表柜不合格,纯系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应由甲方自己负责,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报酬2000元;(2)同意解除合同;(3)所欠2台仪表柜系因丙方发生意外事故,原材料毁损不能再加工所致,属不可抗力,应免除责任。此外还表示,除不要甲方支付该2台仪表的报酬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后经查:乙。方所交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确实与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有关。

    根据上述情况,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已交货的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是哪一方的过错?应由谁来承担责任?为什么?

    (2)对未发货的2台仪表柜是否应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为什么?

    (3)此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已交货的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是乙方的过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本案中乙发现原材料质量不合要求后,却怕伤害双方的合作关系,没有及时通知定作方更换,且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作不符合要求的仪表柜,因此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2)对未交货的2台仪表柜不能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对未交货的2台仪表柜,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务,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所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加工任务委托给丙方加工,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由于丙方发生了火灾这种意外事件,于是丙方可以免除对乙方的责任。然而,乙方对甲方应负的责任却不能免除,因为该意外事件并没有发生在甲方和乙方的合同关系之中,因此,乙方对未发货的2台仪表柜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法》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照这一规定,乙方已交的4台仪表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逾期交付或拒付造成的损失,乙方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因原材料的原因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无法修理和调换,此加工承揽合同应视为客观上完全没有履行。因此,此案可作如下处理:第一,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1600元;第二,乙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提供的全部原材料的价款及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第三,解除双方的加工承揽合同。

  • 第2题:

    某公司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600万元,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4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50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4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20万元。上述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 元。( 印花税税率,加工承揽合同0.5%o,购销合同0.3%o )

    A.1550
    B.1650
    C.1750
    D.2550

    答案:C
    解析: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注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辅料,双方就加工费及辅料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算贴花。所以应缴纳印花税= ( 40+50) x 0.5%o x 10000+400 x 0.3%o x 10000+20 x 0.5%o x 10000=1750 (元)

  • 第3题:

    定做方根据自己的品名、项目、质量、数量等方面的要求,由承揽方给予加工、定作修缮等,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而签定的协议是货物运输合同。


    错误

  • 第4题: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由丙方对乙方履行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该保证合同应由( )。

    A.甲方与乙方签订

    B.甲方与丙方签订

    C.乙方与丙方签订

    D.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订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为合同的保证。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题中,丙方是保证人,甲方是债权人,所以应由甲方和丙方签订保证合同。

  • 第5题:

    某公司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 600 万元,受托方提供辅助材料 40 万元,并收取加工费 50 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 400 万元并收取加工费 20 万元。上述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550
    B.1650
    C.1750
    D.2550

    答案:C
    解析: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和加工费的合 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应缴纳印花税=(40+50)×0.5‰×10000+400 ×0.3‰×10000 +20×0.5‰×10000= 17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