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A.法律渊源
B.法的分类
C.法典编纂
D.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
注意与大陆法系的比较
两大法系的对比:
1、从思维方式上,民法法系是演绎型思维,而英美法系是归纳型思维;
2、在法的渊源上,民法法系的渊源只是成文法,而英美法系中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渊源;
3、在法律分类方面,民法法系 一般是公法和私法,在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和衡平法为基本分类;
3、在诉讼程序方面,民法法系为纠问制,普通法系为对抗制。
5、在法的编纂方面,民法法系的只要发展阶段都有其代表性的法典,英美法系虽然也有了制定法,但不倾向于法典的编纂;
6、在法院体系、法律概念方面、法律适用技术、法律观念方面都有许多差别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