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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题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题目

第 34 题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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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D
此时开枪射击是姜某正常执行职务所必需的行为。题中说“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说明姜某使用武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更多“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查看材料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受伤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此时姜某的行为属正常的执法行为。姜某身为警察负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责,随时应制止打架斗殴、行凶杀人的违法行为。

  • 第2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查看材料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此时开抢射击是姜某正常执行职务所必需的行为。题中说“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说明姜某使用武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 第3题:

    ★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殴斗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在本案中,下列哪个选项表述正确?( )
    A.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使用武器致死的
    B.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答案:A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15条。

  • 第4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如果本案中国家赔偿成立,则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查看材料

    A.姜某
    B.姜某所在的派出所
    C.姜某所属的公安局
    D.姜某和其所属的公安局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派出所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 第5题: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如果本案中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则属于:( )查看材料

    A.行政赔偿,因为姜某当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行使行政管理权
    B.行政赔偿,因为公安派出所无刑事侦查权,姜某行使的只能是行政管理权
    C.刑事赔偿,因为当时杨某有可能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犯罪嫌疑
    D.刑事赔偿,因为根据案情,姜某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答案:A,B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即便从刑法正当防卫的角度来讲,正当防卫不适用于姜某这种法律上负有特定义务的人,也构不成正当防卫,所以不是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