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甲市A区的张某购买了甲市B区的红光工厂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在甲市C区进行生产,后机器设备出现故障,给张某造成了巨大损失,张某对红光工厂提起侵权诉讼.红光工厂在答辩中提出,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是因其购买的甲市D区的东山钢材厂生产的钢材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因此要求追加东山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请回答97 -100题.97.在本案中,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A区人民法院B.甲市B区人民法院C.甲市C区人民法院D.甲市D区人民法院

题目

甲市A区的张某购买了甲市B区的红光工厂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在甲市C区进行生产,后机器设备出现故障,给张某造成了巨大损失,张某对红光工厂提起侵权诉讼.红光工厂在答辩中提出,机器设备出现故障是因其购买的甲市D区的东山钢材厂生产的钢材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因此要求追加东山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请回答97 -100题.

97.在本案中,下列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甲市C区人民法院

D.甲市D区人民法院


相似考题
更多“甲市A区的张某购买了甲市B区的红光工厂生产的机器设备一套,在甲市C区进行生产,后机器设备出现故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乙市A区法院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答案:B
    解析:
    考查特殊地域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项的规定,对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第2题:

    家住甲市A区张某在甲市B区某医院就诊,因治疗效果不好发生争议。双方前往C 区的医疗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人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请回答
    当事人应当向下列哪个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A.甲市A区法院
    B.甲市B区法院
    C.甲市C区法院
    D.上述三个法院都可以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组织所 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选项C正确。

  • 第3题:

    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甲市A区公安分局侦办,张某委托的辩护律师赵某指使他人将本案关键证人李某打成重伤。对于赵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以下可以办理的机关有:()

    A.甲市公安局
    B.甲市A区公安分局
    C.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B区公安分局
    D.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A区公安分局下辖某派出所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对辩护人的人身保障权。对于辩护人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犯罪的,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角度给予辩护人相应的人身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B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9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A、C正确。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D错误。

  • 第4题:

    王某在A市甲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请A市乙区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导致房屋墙面大面积受损。王某在与装修公司交涉无果后,于是向A市乙区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A市乙区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应当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于是将案件移送至甲区法院,而A市甲区法院认为该案应当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该案,拒绝接受A市甲区法院的移送,则关于该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由A市甲区法院管辖
    B.应由A市乙区法院管辖
    C.应当先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法院协商确定管辖权,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由A市甲区和A市乙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A市乙区法院拒绝接受移送的做法是正确的

    答案:A
    解析:
    。考查专属管辖和移送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第5题:

    张某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后因保险合同纠纷张某拟提起民事诉讼。经查张某住所地为甲市A区,甲保险公司住所地为甲市B区,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为甲市C区。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只有甲市C区人民法院,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  )


    答案:错
    解析: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中,甲市B区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