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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起诉到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对甲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A.通过中国与A国之间的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B.通过我国驻A国的领事代为送达C.邮寄送达,如果A国不反对邮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D.向A国驻我国的分支机构送达,并可以留置送达

题目

A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起诉到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对甲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

A.通过中国与A国之间的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B.通过我国驻A国的领事代为送达

C.邮寄送达,如果A国不反对邮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D.向A国驻我国的分支机构送达,并可以留置送达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D
【考点】域外文书的送达方式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迭。领事送达的对象只能是我国国民,而不能是外国人,故B项表述错误。本题选ACD三项。
更多“A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起诉到我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B,D
    解析:
    依据《专利法》第12条的规定,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专利法》第11条第1款的规定,D项正确。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是针对专利权人甲公司而言的,是一种相对权。所以,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但是没有侵犯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C项错误。

  • 第2题:

    根据仲裁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为无效或失效的有?

    A.甲、乙两公司签订了包含仲裁条款的买卖合同,此后合同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因原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解决”
    B.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C.北京甲公司与南京乙公司在游戏软件开发协议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北京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D.丙公司与丁公司在加工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因丙公司发生分立,双方协商解除该加工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根据仲裁法理论,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后,如果以书面形式改变争议解决方式,则意味着放弃原有仲裁协议,则原仲裁协议失去效力,因此,选项A是仲裁协议的失效情形。根据《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此,选项B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选项C所约定的北京存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机构,因此,选项C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第1 9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因此,选项D中的仲裁协议继续有效。故本题的答案是选项ABC。

  • 第3题:

    甲企业与乙运输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企业未按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乙运输公司可将其货物()。

    A.抵押
    B.留置
    C.质押
    D.拍卖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32页
    三、留置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第4题:

    共用题干

    1998年7月中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2005年9月中国公司就该合同争议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英国公司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中国法院在判断该合同诉讼时效时应当根据()确定。
    A、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B、法院地国的法律
    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D、该合同关系的准据法

    答案:D
    解析:
    《票据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李某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行为地法即丙国法,A为当选项。
    根据《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船旗国为马来西亚,因此适用马来西亚的法律,因此C项当选。
    《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因此在该涉外合同案件中,合同关系的诉讼时效就依合同关系的准据法确定,D为当选项。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当时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只有B正确,符合第2条的规定。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船舶发生碰撞,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由于“海浪号”属于法国,“大和号”属于日本,而侵权损害行为发生在韩国,因此应该适用韩国法律,D项正确,故选A、B、C项。

  • 第5题:

    甲企业与乙运输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企业未按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乙运输公司可将其货物()。

    A、抵押
    B、留置
    C、质押
    D、拍卖

    答案:B
    解析:
    2018新教材P34三、留置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