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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你好,

2011年至2012年新增法律法规

 

  1. 【新增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11-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011-0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四十二号)(2011-02-25)

 

  1. 【新修订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五十二号)(2011-12-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五十一号)(2011-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主席令第五十号)(2011-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1-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四十七号)(2011-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11-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主席令第四十六号)(2011-0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主席令第四十一号)(2011-02-25)

 

  1. 【新增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1-12-29)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2号)(2011-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2011-1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10号)(2011-12-09)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2011-11-15)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2011-10-30)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2011-09-15)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国务院令第603号)(2011-09-08)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2011-07-28)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2011-07-15)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8号)(2011-07-01)

·《戒毒条例》(国务院令第597号)(2011-06-26)

·《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2011-04-28)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03-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03-11)

·《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03-1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2011-01-21)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9号)(2011-01-20)

 

  1. 【新修改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7号)(2011-10-10)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7号)(2011-1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6号)(2011-1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5号)(2011-10-10)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2号)(2011-0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00号)(2011-07-27)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5号)(2011-03-19)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4号)(2011-03-19)

 

 

 

 

更多“今年司法考试增加了哪些新的法律 ”相关问题
  • 第1题:

    司法考试中商法主要复习哪些法律


    你好,以章为单位,我们可以把商经法的16章内容分为3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公司法。公司法一般考30分左右,占商法的一半还多,占整个商经法的三分之一,是重中之重。第二个层次包括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和竞争法、消费者法、银行法、土地法、劳动法9章,合计约考45分以上,占整个商经法的一半左右。剩下的证券法、税法、环境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海商法等6章为第三个层次,总共约考15分左右,所占比重很小。

  • 第2题:

    今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


    你好,2012年司法考试的命题特点:

      一.重者恒重要求不会打破。

      分值的分布依然是三大基本法及相关诉讼法占据高分值,将近四百分。三国法分值仍为43分。法治理念部分分值仍在50分以上。商经部分应在70分。

      二.大纲新增,大纲调整及大纲完善部分仍为重点。

      和以往相比大纲完善部分加强,我们要特别注意完善部分的对应考点,某些方面有可能考主观题,大家要逐一分析。

      三.大纲细化部分要准备为重要考点。

      大纲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进行了细化,将原来的三级考点上升为二级考点。这一细化要求出题人要把握该考点单独测试性。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考试体系性正式形成。

      虽然我们司法考试一直在考法社会主义治理念部分,但这种测试之前一直处于摸索阶段。也是摸着石头过河。2011年成功测试后,2012年要成为典型测试点。测试范围会加大。可以说要将触角伸到多个部门法,从而为政治体制服务。

      五.三大本基本教材的内容要全面把握

     

  • 第3题:

    今年大三非法律专业想考司法考试,球详解,链接,报名,考试书籍?


    你好,在上学吧下载资料学习

  • 第4题:

    司法考试    司法部为保证今年考试的公平、公正采取了哪些措施


    赵大程说,公平、公正是国家司法考试坚持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的顺利实施,司法部在去年提出要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努力把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考试,并经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规章制度体系,使国家司法考试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谈到今年司法考试的特点和变化,赵大程说,相对于去年的首次考试,今年国家司法考试除在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有所变化外,在其他一些方面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在报名的条件上,依据法律规定,进一步严格和明确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条件。即除法律许可的放宽地区人员,其他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到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外,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包括法律专业本科和非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在报名方式上,除继续实行传统的现场报名方式外,还规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为提高报名效率,还增加了网上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的辅助报名方式。

      ——在考试的内容和科目上,为了全面检测应试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应试人员的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对试卷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即在保持试卷基本结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加大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应试人员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的测试。在考试科目方面,为促进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合理衔接,今年将法制史增列为考试科目,从而保持了国家司法考试科目与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十四门核心课程的基本一致。

      ——在评卷方式上,为适应今年考试试题类型的变化,保证评卷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司法部将适当调整主观试题的评卷方式。即在对案例分析试题的评判过程中,通过建立各专业专家组,监督、抽查评卷标准执行、运用情况的做法,加大对评卷质量的控制力度。

      赵大程说,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后举行的第二次考试。去年四月,在首次司法考试尚未结束之际,司法部就开始了今年考试的准备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论证。今年的司法考试原定于五月初公布方案,六月一日启动考试,开始报名。由于“非典”疫情,司法部推迟了考试方案的公布,随着疫情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决定启动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并发布了公告

     

  • 第5题:

    今年的司法考试以后,新司法考试会不会有大的变动?


    这两年高通过率的时代可能要终结了,根据司法部颁发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现在的司法考试模式将在2011年截止,之后改革的方向并没有出台,目前一些网上及业界流传的消息基本上都是不准确的,但可以肯定的:增加在校生参加考试的限制,增加难度减低通过率;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条件,一律提高到本科文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分类仅有A证、C证。其他的关于一年两考或将像2001年那样停考一年的消息都不准确,而且也没有根据。相比之下把握机会今年通过司考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