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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合同和企业章程中有以下规定,其中不合法的是( )A.外方以设备和货币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B.双方不计出资比例,约定双方各按50%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C.该企业的性质登记为合伙企业D.企业的联合管理机构中无外方代表,均由中方人员担任,由中方负责企业经营管理

题目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合同和企业章程中有以下规定,其中不合法的是( )

A.外方以设备和货币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

B.双方不计出资比例,约定双方各按50%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

C.该企业的性质登记为合伙企业

D.企业的联合管理机构中无外方代表,均由中方人员担任,由中方负责企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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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有关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订立的合作协议、合作合同以及制度的企业章程的内容不一致时,其处理原则是( )。

    A.以合作协议为准

    B.以合作合同为准

    C. 以企业章程为准

    D.以审批机关的认定为准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 第2题: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双方各按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同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对此,根据我国法律,应认定( )。

    A.该合作合同和章程违反法律,应属无效

    B.该合作合同和章程显失公平,应变更为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案

    C.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该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D.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但该企业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C
    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问题。题中的出资、分配收益,以及合同期满的固定资产归属问题,是我国中外合作经营的普遍方式,符合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

  • 第3题: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先行回收投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须报税务机关审查同意
    B.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C.合作企业合同必须约定合作期限届满后,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有
    D.外方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后,合作期限届满不得延长

    答案:A,B,C
    解析:
    。考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资的规则。AB选项的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45条的规定,外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先行回收投资的,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查同意,审批机关批准。C选项的说法正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外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合作期限届满后,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有。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47条第4款规定,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 第4题: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规定,外方合作者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出资,占总出资额的60%,中方合作者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占总出资额的40%;合作企业合作期内所得收益首先全部用于偿付外方出资,在外方出资偿付完毕后的合作期限内,合作双方各按50%比例分配收益;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期满后,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有。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违反法律规定,为无效合同

    B.合作合同显失公平,应变更为在合作期限内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C.合作合同合法有效,合作企业可以登记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D.合作合同合法有效,合作企业必须登记为具有合伙性质的企业


    正确答案:C
    解析:有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其他财产权利,该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合法;外方的出资占总出资额的60%,已符合外方出资占总出资额25%比例的法律规定。合作企业的外方投资者,法律允许其先行回收投资,但合作期满后,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合作者所有,该合作企业合同照此约定是合法的。

  • 第5题:

    一家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合作合同和章程中规定:外方以设备和现金出资,中方以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不计出资比例;双方按各50%的比例分配收益;合营期满时,该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对此根据我国法律,应当如何认定该合作合同和章程?()

    A.该合作合同和章程违反法律,应属无效
    B.该合作合同和章程显失公平,应变更为按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案
    C.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该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D.该合作合同和章程合法有效,但该企业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C
    解析:
    。考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章程的内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笫21条第2款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面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合作企业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C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