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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失踪7年,经其妻张某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某死亡,此后,张某与王某结婚。5年后,刘某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张某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无效B.要求张某与王某解除婚姻关系C.撤销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确认刘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恢复D.确认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有效

题目

刘某失踪7年,经其妻张某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刘某死亡,此后,张某与王某结婚。5年后,刘某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张某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

A.认定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B.要求张某与王某解除婚姻关系

C.撤销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确认刘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恢复

D.确认张某与王某的婚姻关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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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谓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参考答案:C

  • 第2题:

    张某一家共4 口人:张某夫妇、两岁的儿子及张父。张某自1992年外出打工,1993年春节托人捎给 其妻王某一封信和6000元钱,其后音信皆无。1998年2月,对张某的归来不抱希望的王某向法院申请 宣告张某死亡,法院依法于1999年10月宣告张某死亡。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000元。2000年5月,王某将儿子送与李某收养。之后,王某与刘某结婚,但1年后刘某即病故。
    如张某生还并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张某在被宣告死亡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而无效
    B.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张某可与李某协议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关系
    D.若张某和王某共有的房屋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第三人可不予返还


    答案:A
    解析:
    A [解析]《民通意见》第36条第2款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 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 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由此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 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 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 关系自行恢复。”由此可知B项正确。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 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 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张某与李某经协商后可以解除王某之子与李某之间的收养 关系,C项正确。第40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 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可知D项 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 第3题:

    刘某出海打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  )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

  • 第4题:

    刘某失踪5年,其妻申请法院宣告其死亡,其实刘某并没有死亡,而是在异地做生意,后来生意亏本,无力偿还债务,于是自杀。对于刘某在宣告死亡期间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 第5题:

    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所遗留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妻王某分得房屋2间,其父母分得养鸡场1个。刘某被宣告死亡后,其妻即改嫁他人,并搬出刘某所留房屋。该房屋一直出租给张某居住。不料,刘某于数年后返回家乡,并因财产返还与王某等人发生纠纷。经查,在刘某被宣告死亡期间,王某所得租金为2万元;刘某父母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为1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王某应返还2万元房屋租金给刘某
    B.因王某已经改嫁,王某无需返还房屋及租金
    C.刘某父母应返还经营养鸡场所得收入1万元
    D.刘某父母只需返还养鸡场,无须返还所得收入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自然人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问题。《民法总则》第53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刘某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依据《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人应将所取得的财产返还,返还财产包括原物和孳息,房屋租金属于房屋的孳息,故应予以返还。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养鸡场的所得属于劳动所得,应归刘某父母所有,故刘某父母只应返还养鸡场,而不返还收益,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