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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甲与李乙于2003年5月10日登记结婚。王甲父去世,王甲继承其父3间房。半年后,王甲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李乙甚为悲痛,引发早产,生下一婴儿,因不足月,两天后死亡,李乙接连遭遇打击,一时心灰意冷,遂自杀身亡。李乙死后,王甲之弟弟王二甲与李乙之母亲何爱乙为李乙办理了后事,对于王甲留下的三间房,二人均提出应由其个人继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下列观点不正确的是:( )A.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王甲之弟与李乙之母均分B.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不得继承C.本案中,对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有

题目

王甲与李乙于2003年5月10日登记结婚。王甲父去世,王甲继承其父3间房。半年后,王甲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李乙甚为悲痛,引发早产,生下一婴儿,因不足月,两天后死亡,李乙接连遭遇打击,一时心灰意冷,遂自杀身亡。李乙死后,王甲之弟弟王二甲与李乙之母亲何爱乙为李乙办理了后事,对于王甲留下的三间房,二人均提出应由其个人继承,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下列观点不正确的是:( )

A.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王甲之弟与李乙之母均分

B.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不得继承

C.本案中,对王甲所留三间房,王甲之弟有继承权,因为王甲之弟是王甲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D.本案中,王甲所留三间房应由李乙之母继承,因王甲死亡后,该三间房一半归李乙,一半由李乙和婴儿共同继承,婴儿死后其遗产由其母李乙继承,李乙死后其全部遗产由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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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甲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李丙,王甲委托自己的弟弟王乙代自己履行,王乙也因为有事临时委托朋友张丁代为运送。在运输途中,张丁遇见好友,同去喝酒,酒后驾车撞到电线杆上,货物毁损。李丙的损失应向谁索赔?()

    A、王甲

    B、王甲和王乙

    C、王乙

    D、张丁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 第3题:

    李甲(男,1993年8月生)与王乙(女,1994年10月生)为热恋两年的情侣,并于热恋一年后2013年8月生下一子李丙。2015年6月李甲与王乙在李甲家中举办了婚礼,2015年9月5日去民政部门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登记时王乙因彩礼问题而遭到父母反对,于是不得已偷出家中户口簿进行了结婚登记.(阅读上述材料,回答12,13两个问题) 李甲与王乙婚姻是否有效,原因是什么?

    A.有效,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

    B.无效,未达法定婚龄

    C.无效,未经得父母同意

    D.无效,户口簿为非法取得


    A

  • 第4题: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


    A.遗嘱继承

    B.代位继承

    C.转继承

    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
    转继承又称为转归继承、再继承或者连续继承(即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转归其法定继承人承受的一项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