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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题目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

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

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

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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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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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

    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

    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

    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10.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
    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
    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
    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答案:C
    解析:
    (原答案为C,此题没有正确答案)【考点】没收财产【详解】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抢劫数额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择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科处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判处没收财产时,既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也可以判处没收犯罪人所有的部分财产;至于是没收全部财产还是没收部分财产,要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确定。但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法院不仅应考虑其未成年子女必需的生活费用,还必须保留乙及其扶养的成年家属必要的生活费用。因此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60条的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人所负的正当债务,即犯罪人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因而以犯罪人被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该项债务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债务。(2)该项债务必须是犯罪人个人所欠的正当债务。(3)该项债务必须是债权人已经提出偿还请求的债务。因此,必须在李某已经提出请求丁偿还债务的情形,才可以用丁被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因此D项错误。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即刑法分则明确规定“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原《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财产,是必并制,据此本题答案为C。但《刑法修正案(八)》对该条进行了修改,根据新规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取消了强制性要求。故本题没有正确答案。

  • 第3题: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选项是正确的是?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

    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

    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

    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

  • 第4题: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受贿1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0万元,甲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甲被没收财产的总额至少应为300万元
    B.甲抢劫他人汽车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汽车应上缴国库
    C.甲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所负赌债,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D.甲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因妨害清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没收财产和罚金应当合并执行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没收财产。 A项,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甲受贿的1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200万元属于违法所得的财物,不是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予以追缴。至于如何确定对甲没收财产的数额,与这些违法所得数额没有直接关联。故A项错误。 B项,根据《刑法》第64条的规定,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甲抢劫他人的汽车,该汽车应当及时返还给被害人,而不是上缴国库。故B项错误。 C项,《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赌债是非法债务,不适用该规定。故C项错误。 D项,2000年12月19日施行的《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其中的合并执行是指并科,也即罚金、没收财产各自分别执行,并不是没收财产吸收罚金。这也符合《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即“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故D项正确。

  • 第5题: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1万元并处没收财产
    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
    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
    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5万元,1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但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适用没收财产的情况。A项中,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并不是可以判处罚金并处没收财产,故A项说法错误。B项中,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这里扶养的家属也可以包括成年家属,故B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C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60条的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故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