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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六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五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七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五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它遗产,遗嘱中将上述十万元的债权赠与戊。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B.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C.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D.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

题目

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六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五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七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五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它遗产,遗嘱中将上述十万元的债权赠与戊。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

B.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

C.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

D.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
更多“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六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五万元债权,清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乙公司对丙公司和丁公司各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因乙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无力偿还甲公司债权,甲公司通过诉讼代位行使对丙公司20 万元债权,获得胜诉判决。丙公司在向甲公司偿还10 万元后表示无力偿还。现甲公司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A.请求乙公司偿还10 万元

    B.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10 万元债权

    C.请求乙公司承担10 万元的担保责任

    D.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本题中,甲公司行使代位权已获得支持,丙公司向甲公司偿还20万元,这导致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归于消灭。因此,丙公司无力还款,乙公司既不再负偿还责任,也不负担保责任,故A选项错误。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已无任何请求权,故其也无权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权,B选项错误。由于丙公司无力还款,作为债权人,甲公司有权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故D选项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一)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的行使方式。代位权只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的方式行使。①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②诉讼当事人的结构为:(a)原告:债权人。(b)被告:次债务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债务人(注意:法院“可以”追加而不是“应当”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法解释(一)》第21条)。
    3.次债务人可行使三种抗辩:①代位权欠缺成立要件的抗辩;②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经审查抗辩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
    (二)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1.实体法上的效果。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诉讼法上的效果。债权人胜诉的:①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②其他必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3条)。

  • 第2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1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赔偿

    D、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不能要求乙赔偿


    参考答案:ABD

  • 第3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甲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现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转让与丙,丙通知乙。对此,下列分析中正确的是:( )

    A.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乙时生效

    B.甲、丙间的债权转让协议,自乙同意时生效

    C.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甲主张债的抵销

    D.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丙主张债的抵销


    正确答案:D
    债权转让协议自签订时生效,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向受让人主张对原债权人的抵销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4题:

    (三)

    甲对于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乙对于丙享有100万元的债权。因到期乙无力偿还甲的债权,又不及时行使对于丙的债权,甲提起代位权诉讼,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为被告

    B.乙为被告

    C.丙为被告

    D.乙丙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AC
    AC【解析】本题考查代为诉讼当事人的地位。《合同法》第16条规定,“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因此,甲是原告,丙是被告,乙处于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乙丙非共同被告。

  • 第5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代位请求权保全自己的债权。

  • 第6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3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与丙公司合意,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50万元到期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债权即转让完成
    B.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清偿债务
    C.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抵销
    D.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的效力。《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作为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即可在甲丙之间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未通知债务人乙公司时。该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可以以未经通知为由抗辩。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本题中,甲乙公司互相享有债权、负有债务,且均已届期。债务人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可以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抵销。因此,选项D正确,C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7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答案:A,B,D
    解析: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所以B项正确。同时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所以A项正确。债务承担之后,原债务人乙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也不能要求乙清偿。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故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8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乙与甲、丙的债权债务终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若丙不对甲清偿,乙可以要求丙清偿

    答案:A,B
    解析:
    乙已经从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中退出,因此不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 第9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 B、丙不得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不得要求乙清偿
    • D、若乙对甲清偿,则甲构成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5万元的到期债权;同时乙对丙享有5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甲为了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乙对丙的到期债权。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该案件由丙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

    丙不认为乙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C

    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

    D

    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乙负担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6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5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7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他遗产,遗嘱中将上述10万元的债权赠与戊。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

    B

    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

    C

    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

    D

    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
    BC两项,《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对自己清偿。但由于乙对丁享有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专属于乙自身,甲无权对丁行使代位权
    D项,《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应由丙负担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A

    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B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C

    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

    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哪种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A.甲欠乙10 万元到期未还,乙并未催促甲还款,但甲制定了债务清偿计划

    B.甲对乙享有10 万元债权,未经乙的同意,甲将债权让与给了丙。并通知乙

    C.甲欠乙10 万元到期未还,丙欠甲8 万元到期未还,己对雨提起代位权诉讼

    D.甲对乙享有10 万元到期债权,乙下落不明,甲在乙所在地的《深圳日报》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诉讼时效规定》第16 条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 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据此,A 项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规定》第19 条第1 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据此,B 项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诉讼时效规定》第18 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据此,c 项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规定》第10 条第l 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 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字、盖章或者虽未字、盖章但能够以其它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据此,债权人应当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公告,故D 项情形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当选。

  • 第14题:

    甲对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6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5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7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它遗产,遗嘱中将上述10万元的债权赠与戊。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

    B.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

    C.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

    D.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


    正确答案:AB
    (1)选项A: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将l0万元的债权赠与戊),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选项B:因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丙)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3)选项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4)选项D: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 第15题:

    甲对乙享有l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个说法是错误的?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丙不得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不得要求乙清偿

    D.若乙对甲清偿,则甲构成不当得利


    正确答案:B
    [考点]债务承担;债权让与
    [答案及解析] B。甲乙丙丁间的三方关系实际上是一个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协议。《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所以B项错误。同时甲乙丙间的三方关系也具有债权让与的性质,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所以A项正确。债务承担之后,原债务人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所以,若丙不对甲清偿,则甲不得要求乙清偿;若乙对甲清偿,则甲构成不当得利,故CD项正确。三方协议兼具有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性质,因此丙享有双重抗辩权。这是司法考试不可多得的好题目,实际上是把实践中的民事案件法言法语化,但巧妙地考察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知识点的结合。

  • 第16题:

    甲行使代位权应具备( )

    A.甲对乙的债权到期

    B.乙对丙的债权到期

    C.甲对乙的债权可到期可不到期

    D.乙处于破产状态


    正确答案:AB
    AB【解析】本题考查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因此,A、B符合上述条件。

  • 第17题: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0万元将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卖给了丁。甲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请回答下列题。?

    若在代位权诉讼中,法院判决甲胜诉,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丙无力清偿全部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乙之问的债权债务消灭
    B.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消灭
    C.甲有权请求乙清偿丙无力清偿的剩余债务
    D.甲只能请求丙继续清偿剩余债务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故选项ABD正确,选项C错误。

  • 第18题:

    乙欠甲2万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无能力清偿欠款,经甲查明,乙一段时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万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此外,乙享有对丁的7000元债权还有3个月到期,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乙对其享有的债权怠于行使。依法甲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下列哪项债权?()

    A:乙对丙的1万元债权
    B: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C: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D: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1、12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乙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的1万元债权属于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专属于债务人本身,故不得代位行使。因此,A项错误。乙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的5000元债权则并非专属于债务人,可以代位行使。因此,B项正确。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因为未到期,也不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因此,C项错误。乙对戊的8000元赌债作为违法债权,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得代位行使。因此,D项错误。

  • 第19题:

    甲对乙享有30万元的债权,一直催讨未果。后甲因对丙负有债务,即以该30万元债权与丙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将该转让事实通知了乙。当丙向乙主张债权时,乙以该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予以拒绝。经调查发现,乙除对丁享有20万元到期债权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可供清偿,而且乙一直未向丁主张债权,也没有要求丁清偿债务之意。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其后果如何? 甲对乙享有30万元的债权,一直催讨未果。后甲因对丙负有债务,即以该30万元债权与丙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并将该转让事实通知了乙。当丙向乙主张债权时,乙以该债权转让未经自己同意为由予以拒绝。经调查发现,乙除对丁享有20万元到期债权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可供清偿,而且乙一直未向丁主张债权,也没有要求丁清偿债务之意。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其后果如何?


    答案:
    解析:
    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债权转让协议只需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意,并符合合同的其他有效条件即可生效,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甲转让债权于丙并通知债务人乙后,即退出债的关系,丙作为受让人参加到债的关系中来,成为乙新的债权人。

  • 第20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即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那么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乙对丙的10000债权,甲均不可以代位行使

    B

    甲代位行使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C

    甲行使代位权,可以要求丙承担甲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

    甲行使代位权,只能以乙的名义起诉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E

    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即丙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即乙负担。所以选项C错误。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 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所以选项 E 错误。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

    B

    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

    C

    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

    D

    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位清偿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公司向自然人乙借款,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后人民法院受理了丙公司破产案,但此时甲公司所欠乙的借款尚未到期。乙就其担保债权向管理人进行了申报。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已申报债权进行核查时,债权人丁提出:丙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借款到期后,如果甲公司向乙偿还了全部借款,则丙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甲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向乙清偿债务,乙应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甲公司求偿,当就甲公司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乙的债权时,乙方可就未能获得清偿部分进行债权申报。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债权人丁提出的丙公司对乙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债权人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一般保证人破产的,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经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A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

    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

    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

    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1)选项A:如果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2)选项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债权人才能行使代位权,赌债不属于合法债权;(3)选项C://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