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第1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应当受理?
A.王某认为他的养子未尽赡养义务,于2005年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经过调解,王某与其养子达成了维持收养关系的调解协议。2005年6月,王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B.何某1999年向陈某借款5万元,约定2001年8月还清,何某到期未还,陈某碍于情面也未向何某主张过归还欠款。2005年3月,陈某受重伤,需大笔医疗费,于是向何某主张归还欠款,何某拒不归还。陈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何某归还欠款
C.居住在甲省H县的李某与居住在甲省L县的张某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约定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甲省L县的L仲裁委员会仲裁,现李某向甲省L县法院起诉要求解决合同纠纷
D.2004年11月,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孟某的婚姻关系,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均未上诉。2005年月2月,孟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跟吴某离婚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车主章某雇佣王某开出租车,王某在载客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撞伤。吴某花去医疗费1万元人民币。吴某起诉章某赔偿。王某被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王某的诉讼地位是()。
第6题:
王某。男,44 岁,某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9 年7 月,王某主审许某、陈某夫妇诉吴某债务纠纷一案。许某、陈某夫妇向法庭提交了充足的证据,本以为胜诉在握。但在审理过程中,王某接受被告人吴某亲属安排的吃请并收受1000 元好处费后,竟与吴某等人串通案情,在吴某并没有反诉的情况下,以许某、陈某夫妇曾经拦截吴某车辆讨要欠款造成了吴某经营受损为由,判令作为债权人的许某、陈某夫妇给债务人吴某赔偿19000 元的所谓“损失”。陈某受此打击而精神失常。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第7题:
孙某向吴某借款100万元。双方为此还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若上述借款到期后孙某不能还款,则孙某应将其房屋以100万元卖给吴某。借款到期后,孙某无力偿还,吴某到法院起诉,请求孙某履行买卖合同,交付房屋。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第8题:
“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第9题:
对
错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王某承担钱某向其借款事实的证明责任
钱某自认了向王某借款的事实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借款事实的反证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还款事实的本证
第12题:
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居住在甲市的吴某与居住在乙市的王某在丁市签订了一份协议,吴某将一幅名人字画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约定双方在丙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吴某翻悔并电告王某自己已将字画卖给他人。王若想追究吴的违约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第18题:
工商局和卫生局联合执法整治马路菜市场,并没收了无证摊贩吴某的手推车和货物。吴某不服,以工商局为被告提起了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应追加卫生局为被告,吴某不同意。法院该如何处理()
第19题:
刘某未经王某的同意,擅自将王某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之后,王某连续三个月按月向张某收取房租,后王某认为该房屋的租金太低,要求提高房租,张某不同意,认为王某违约,而王某以未和张某订立合同,刘某无处分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法院可予以支持。
第20题:
甲市法院
乙市法院
丙市法院
丁市法院
第21题:
周某以栗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甲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栗某拒不签收判决书,甲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乙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吴某送达开庭传票,吴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丙法院在审理阚某和时某借款纠纷时,委托时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经赵某同意,丁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第24题:
甲市法院
乙市法院
丙市法院
丁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