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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题目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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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撒销的有( )。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2题:

    自营业务的经营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在自营业务中违反《证券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使证券公司受到处罚而导致损失。


    正确答案:×

  • 第3题:

    证券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应该( )。

    A.经监事会同意

    B.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

    C.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D.经股东会决议批准


    正确答案:BCD

  • 第4题:

    下列各项中,会导致公司的决议不成立的有( )。

    A.甲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经代表3/5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B.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赵某对外转让股权,已书面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但未经股东会表决
    C.丙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会召开的前一天通知全体股东,以致多数股东无法到场,后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增选王某为董事的决议
    D.丁股份有限公司有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有4名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增加经理报酬的决议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决议效力。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A决议不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选项D不足半数,决议不成立。@##

  • 第5题:

    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某持有公司7%的股权。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张某认为甲公司应当与乙公司合并,遂提议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但因准备匆忙,在会议召开前五天才通知李某。股东会会议中持有公司9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合并,3%表决权的股东反对,最终通过了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李某拒绝在决议上签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主张该决议无效

    B.李某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权

    C.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要求撤销该决议

    D.如果李某针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提起相关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答案:D
    解析:
    《公司法》第 41 条第?1 款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该规定属于股东的意思自治,为合法有效的约定。 《公司法》第 22 条第 1 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在内容上并无违法之处,因此,A 选项错误。《公司法》第 22 条第 2 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法解释(四)》第 4 条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题中,甲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未提前十天通知股东李某,属于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存在轻微的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李某不可以因此撤销该决议,故C 选项错误。 《公司法》第 74 条第 1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题中,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合并的决议,但李某并未对该决议投反对票,而是投了弃权票,不符合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条件,故李某无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股权。所以 B 选项错误。《公司法解释(四)》第 3 条规定: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

  • 第6题:

    2017年 6月 1日,甲公司临时股东会通过合并决议。 2017年 6月 22日,甲公司股东贾某以“股东会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股东会 6月 1日通过的合并决议。经查,甲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股东,但甲公司并未向贾某发送电子邮件,而是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贾某及其他股东均出席了 6月 1日的股东会会议并表决。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了贾某的诉讼请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不合法,该决议召集程序不符合章程的规定,应当确认无效
    B.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不合法,该决议召集程序不符合章程的规定,应当撤销
    C.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合法,该决议召集程序虽然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但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议有效
    D.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合法,该决议召集程序虽然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但属于轻微瑕疵,且未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应不予撤销

    答案:D
    解析:
    虽然公司未按照章程的规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但并未影响贾某及其他股东出席会议,对决议无实质影响。

  • 第7题:

    (2007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无效。

  • 第8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

    •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公司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该决议无效。()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

    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第11题:

    单选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不违反《证券法》规定。
    A

    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

    经批准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

    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

    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正确答案: C
    解析: (1)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据此可知,证券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不能通过股东会决议来改变,A错误。
    (2)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据此可知,《证券法》禁止证券公司为其股东或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但是没有禁止证券公司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B正确。
    (3)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据此可知,为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承诺的行为是《证券法》明令禁止的,C错误。
    (4)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据此可知,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是《证券法》明令禁止的,D错误。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公司的决议无效的是(  )。
    A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B

    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行政法规规定

    C

    股东会的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D

    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E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E,C
    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第13题:

    王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甲公司主要经营办公家具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办公家具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股东会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甲公司股东会的决定是正确的。(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董事、经理违反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 第14题:

    证券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应该( )。

    A.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B.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

    C.经总经理同意

    D.经股东会决议批准


    正确答案:ABD

  • 第15题:

    根据相关规定,经证券公司股东会通过,可以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营业务。( )


    正确答案:×

  • 第16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项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答案:B
    解析:
    《证券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A选项不应选。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B选项应选。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D选项不应选。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C选项不应选。

  • 第17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 20%、 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代表10%以上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公司章程未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本题中,甲无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而乙、丙、丁均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2)选项CD: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均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乙和丁的表决权(出资比例)合计未达到2/3。

  • 第18题:

    下列各项中,会导致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有()。

    A.甲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经代表3/5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B.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赵某对外转让股权,已书面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但未经股东会表决
    C.丙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会召开的前一天通知全体股东,以致多数股东无法到场,后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增选王某为董事的决议
    D.丁股份有限公司有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有4名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增加经理报酬的决议

    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A通过比例不符合规定,属于决议不成立事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选项D董事出席人数不符合规定,属于决议不成立事项。

  • 第19题: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综合类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

    • A、证券经纪业务
    • B、证券自营业务
    • C、证券承销业务
    • D、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不违反《证券法》规定。

    • A、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 B、经批准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 C、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 D、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会导致公司决议不成立的有( )。
    A

    甲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经代表3/5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B

    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赵某对外转让股权,已书面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但未经股东会表决

    C

    丙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在股东会召开的前一天通知全体股东,以致多数股东无法到场,后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增选王某为董事的决议

    D

    丁股份有限公司有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有4名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增加经理报酬的决议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2007年)
    A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

    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正确答案: C,B
    解析: (1)选项A: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肯定无效;
    (2)选项B: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
    (3)选项CD://“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不管违反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还是“公司章程”,可以撤销。

  • 第23题:

    多选题
    某证券公司在业务活动中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些违反《证券法》规定?(  )[2009年真题]
    A

    经股东会决议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B

    为其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服务

    C

    对其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不低于一定比例的承诺

    D

    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代理客户决定证券买卖的种类与数量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证券法》第130条第2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B项,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项,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D项,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 第24题:

    单选题
    2018年5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张某持有公司8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某持有公司7%的股权。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股东。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张某认为甲公司应当与乙公司合并,遂提议召开公司股东会会议,但因准备匆忙,在会议召开前五天才通知李某。股东会会议中持有公司9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合并,3%表决权的股东反对,最终通过了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李某拒绝在决议上签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主张该决议无效

    B

    李某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所持有的甲公司股权

    C

    该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李某可以要求撤销该决议

    D

    如果李某针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提起相关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决议在内容上并无违法之处。
    B项,《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本题中,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合并的决议,但李某并未对该决议投反对票,而是投了弃权票,不符合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的条件,故李某无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款回购其股权。
    C项,《公司法解释(四)》第4条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甲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未提前十天通知股东李某,属于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存在轻微的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李某不可以因此撤销该决议。
    D项,《公司法解释(四)》第3条规定,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