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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题 刘某逼迫马某(女)卖淫,马某不同意,刘某就殴打马某,马某被打掉了三颗牙齿,而后,马某被刘某打急了,跳窗而逃,但很快叉被刘某抓回来,刘某气急败坏,抡起棍子就将马某的小腿打成骨折,马某不得不就范,在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故意伤害罪B.强迫卖淫罪C.容留卖淫罪D.故意伤害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题目

第 5 题 刘某逼迫马某(女)卖淫,马某不同意,刘某就殴打马某,马某被打掉了三颗牙齿,而后,马某被刘某打急了,跳窗而逃,但很快叉被刘某抓回来,刘某气急败坏,抡起棍子就将马某的小腿打成骨折,马某不得不就范,在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故意伤害罪

B.强迫卖淫罪

C.容留卖淫罪

D.故意伤害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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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高某系无业青年,经常在街头闲逛,1996年9月高某身带一把三棱刮刀与其友刘某闲逛,遇见张、赵、马三人,高某请其中张、赵喝酒,但未叫马某,马某不满,与高某发生口角,推拉中马某打了高两拳,高随意掏出刮刀由上而下对马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当场死亡。

    【问题】高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参考答案:

    高某犯的是(间接)故意杀人罪。
    因为他在主观上对马的死亡持放任态度,并不是过失。高某并没有杀死马的直接故意,但是其明知自己用锋利的三棱利刀猛刺对方胸部,有可能使其死亡,却听之任之,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因而是(间接)故意杀人。


  • 第2题:

    第 11 题 刘某与马某原有过节,马某于某日下午纠集多人欲报复刘某,刘某得知情况后,亦纠集一伙人,并准备砍刀一把,欲与之斗殴。当晚十时许,双方在街口相遇,马某带领9人,手持砍刀,叫喊着奔刘某等人而来,刘某等人见状,掉头就跑,马某等人随即追赶,在小巷内,刘某被追上,双方发生打斗。刘某被马某等人砍成重伤,刘某亦将马某中的一人砍成轻伤。本案中各人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A.马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B.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C.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应建议公安机关对其治安处罚

    D.刘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正确答案:AD
    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有聚众斗殴的犯罪故意;从客观方面看,刘某实施了斗殴行为。当刘某一伙人与马某一伙人在街头相遇后,刘某见对方人多势重,来势汹汹,因害怕吃亏,未敢主动迎上前去与之械斗,这并不是其真实的意思体现,只是见情形对自已不利,无奈而逃离,而并非自动放弃打斗。在后来追赶过程中,双方相遇,继而互殴,是前面犯罪行为的延续,而不应认为是另一行为的开始。在互殴过程中刘某致一人轻伤,其实施了聚众斗殴犯罪中的斗殴行为,认定这种行为系正当防卫是不正确的。行为后果具有严重性。因此答案得选。

  • 第3题:

    案情:李某,男,25岁,无业。方某,女,15岁,无业。张某,女,17岁,无业。李某嫖娼时结识了卖淫女方某、张某,在得知她们的“顾客”中有些人很有钱后,便与方某、张某商议,利用方某、张某的“生意”弄钱。2011月的一天,由张某电话联系、方某出面,将事主马某约到了张某的租住地。马某一到,等候在此的李某即持刀对马某进行威胁,逼迫马某交出了手表、手机和钱包。当李某发现马某的钱包内仅有3000余元现金,每人只分了1000元时,很是失望,于是等方某、张某拿钱走了以后,李某便将马某用胶带捆绑起来,然后给马某之妻打电话,让她拿10万元来换人,否则将“废了”马某。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8万元成交。次日,李某按约定取回钱后将马某放走。请分析并说明理由:李某、方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参考答案:(1)李某、方某、张某的行为均构成犯罪。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方某、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2)李某、方某、张某在事先通谋的情况下,持刀威胁,劫取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特征,且三人均已达到抢劫罪犯罪主体的年龄阶段,因而三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属于抢劫罪的共同犯罪。(3)李某在方某、张某走后,将被害人捆绑起来,然后以被害人为人质,向被害人之妻勒索钱财,其行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特征,因而其行为又单独构成绑架罪。(4)李某出于不同的故意,实施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5)方某、张某参与共同抢劫,构成抢劫罪,应当分别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综观全案情况,方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6)方某、张某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能适用死刑。

  • 第4题:

    2015年冬天某日的一个上午,某市一小学二年级(1)班班主任数学教师马某,因该班学生刘某未完成家庭作业,非常生气,把学生刘某叫到其办公室训话,他越说越着急,顺手拿起在其旁边的热炉钩子将刘某脸部烫伤有三处之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教师马某因学生刘某未完成家庭作业,就用炉钩将该生脸部烫伤,并有三处之多,是一种明显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B、教师马某应被学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C、学生刘某的赔偿责任由学校来承担

    D、马某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

  • 第5题:

    2000年,马某在某市北区开设一娱乐城,自任总经理,为谋利非法提供色情服务。为了对付公安机关的查处和管理卖淫妇女,马某要求统一保管卖淫妇女的身份证,对卖淫妇女实行集体吃住、统一收费、定期体检和发避孕工具的措施。马某聘用孙某负责保安,聘用朱某协助管理卖淫妇女,三人还曾强奸林某后强迫其卖淫。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马某构成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B:孙某、朱某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C:马某、孙某、朱某构成强奸罪
    D:朱某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强奸罪

    答案:D
    解析:
    强奸后强迫卖淫的,只构成强迫卖淫罪一罪,而强迫他人卖淫又是组织卖淫的一种手段,故马某只构成组织卖淫罪一罪。A项错误。孙某、朱某应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而不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共犯,故B项错误。C项,马某不再单独构成强奸罪。D项,强奸行为应不能包括在协助组织卖淫罪中,故D项正确。

  • 第6题:

    马某育有一子马甲,一女马乙。马某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财产均由马甲继承。马甲后与杨某结婚,并有一子马丙。马甲在一次车祸中身亡,马某悲痛欲绝,心脏病发去世。对此,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马乙有权继承马某的遗产
    B.马丙可代位继承马某的遗产
    C.杨某有权继承马某的遗产
    D.马丙有权继承马甲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马甲先于马某死亡,马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马乙有权继承马某的遗产。所以选项A说法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马甲先于马某死亡,马甲应继承的份额由马丙代位继承。所以选项B说法正确。杨某不是马某的继承人,无权继承马某的遗产。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马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马甲的遗产。所以选项D说法正确。

  • 第7题:

    下列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是()。

    • A、某男与某女相约自杀,欺骗某女先自杀后,该男逃走
    • B、某男周某与某女马某通奸多年,一日,周某要马某杀死其夫,马某不同意。周某毒打马某,并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如果马某二日内不能杀死其夫,就要马某自杀,马某不忍心杀夫而自杀身亡
    • C、某男强奸某女,引起某女自杀
    • D、某人在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将被害人杀死

    正确答案:C

  • 第8题:

    下列关于聚众淫乱罪的说法错误的有()。

    • A、张某同时与刘某、王某、马某3名卖淫小姐发生性关系,刘某、王某和马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 B、付某教唆朱某与其一起招嫖,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 C、朱某在互联网上同时与多名男子进行裸聊,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 D、马某纠集李某、谭某等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5次,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孙某经营的饭店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甲县公安消防大队办案人员李某、吴某受案调查后,拟责令该饭店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孙某向甲县公安消防大队提出听证,大队长马某指定大队另一监督员刘某主持听证。本案的听证参加人包括( )。

    • A、孙某
    • B、李某
    • C、吴某
    • D、马某
    • E、刘某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单选题
    刘某与马某在公共汽车上为争抢座位发生争执互相扭打,刘某恼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马某腹部狠捅了一刀,然后逃走。马某失血过多,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刘某的行为构成( )。
    A

    寻衅滋事罪

    B

    故意伤害(致死)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马本斋》,编剧唐某根据马某撰写的人物传记《马本斋》创作了剧本,演员王某在剧中扮演马本斋,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A

    唐某

    B

    电视台

    C

    王某

    D

    马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电视作品的著作权问题。依据《著作权法》第15条的规定,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方法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故本题选B。

  • 第12题:

    单选题
    韩某接受甲厂委托为其运输水泥,取得一张乙水泥公司开出的水泥提货单,后不慎丢失。韩某立即前往乙公司挂失,却发现40吨水泥已经被马某提走,遂与马某发生纠纷。经查,马某系从其亲戚刘某手中获赠该提货单的,该批水泥价值为10万元,提货单上的货主为甲厂。马某为此事,共花费了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买卖合同

    B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善意取得

    C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

    D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但必须支付马某所支出的5000元费用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马某能否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取决于其取得水泥的提货单是否合法、善意。本题中,提货单是记载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名称的记名债权凭证,马某并非从权利人手中转让所得,其取得该提货单的合同不为有效合同。
    B项,《物权法》第106条中关于“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规定,善意取得不仅应基于有偿的交易行为,而且以合理的对价为其成立条件,马某取得提货单未支付合理对价,且提货单载明甲厂为水泥的货主,因此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CD两项,《民法总则》第122条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因受托占有的提货单丢失,韩某应向甲厂赔偿所受损失,因此取得对遗失提货单及其项下财产的权利,马某提走水泥导致韩某遭受损失,且无合法依据。马某与韩某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马某支出的5000元费用应由其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权利,韩某不负偿还义务。

  • 第13题:

    2007年11月,刘某、马某和林某各出5000元购买一辆东风汽车进行汽车营运,约定各占1/3份额。因联系不到业务,经营惨淡,刘某到外县出车时偶尔认识了沈某,独自决定将车卖给沈某,沈某并不知情,双方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汽车原为刘某、马某和林某按份共有

    B.刘某有权将该车转让给沈某

    C.沈某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D.马某、林某有权要求对卖车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


    正确答案:ACD
    「考点」按份共有;无权处分;善意取得
    「解析」刘某、马某和林某三人共同投资购置汽车,约定了份额,形成按份共有。对于共有物的处分应当三者协商后决定,刘某擅自出售给沈某,是无权处分,侵害了马某和林某二人的共有权。
    但由于沈某是善意第三人,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发生善意取得。

  • 第14题:

    刘某与许某的妻子相好,为达到结婚目的,乘工地大伙干活的机会,在许某的饭菜中投了鼠药,许某发现饭菜有异味,就把饭菜倒了,另买了一些东西吃,后发现他倒过的饭菜被狗吃了,狗吃了就被毒死了。许某认为肯定有人在饭菜中下了药,许某就把此事告诉了刘某,刘某借机说此事是马某所为,因为马某与刘某、许某都有矛盾,然后刘某和许某联名写信,向公安机关提出马某涉嫌杀害许某,问刘某构成什么罪?


    参考答案:

    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诬告陷害罪。刘某为达到与许某妻子结婚的目的,而在许某的饭菜中投毒,是以投毒的方法进行的故意杀人行为,由于其投毒的对象只是针对特定的许某一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本题中刘某出于嫁祸于人的目的,将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诬陷是马某所为,并写信向公安机关告发,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另外,许某对刘某诬告的行为不存在明知,只是出于轻信而与刘某一同写信告发,属于一般的错告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 第15题:

    某派出所夜间巡逻,发现路边停放一出租车情况可疑,便上去查问,发现车上有一对男女在进行性交易,车主马某一旁望风。经查,马某自去年7月份以来,与卖淫女赵某勾结,利用出租车为赵某提供卖淫场所,从中收取“场所费”,共得款10000元。问马某的行为:( )

    A、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

    B、构成卖淫罪共犯

    C、构成介绍他人卖淫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A

  • 第16题:

    吴某饲养的一头马得了重病,经医治无效,吴某便将该马抛至野外。姜某将马牵回家,并寻找失主。吴某告诉姜某,他不要这马了。姜某多方请兽医给马治病,4个多月后,马恢复了健康。姜某遂以2500元的价格将马卖给了王某,吴某要求姜某将卖马款还给自己。姜某不允,吴某遂起诉到法院,称姜某之所得为不当得利,卖马款应归自己。
    请问:
    (1)在本案中,谁拥有马的所有权?
    (2)姜某卖马所得是否为不当利益,为什么?
    (3)该案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在吴某抛弃马之前,吴某享有马的所有权;自姜某捡到马至将马卖给王某期间,姜某享有马的所有权;王某自将马买下后享有马的所有权。
    (2)不是。因为姜某是马的所有人,有权处分其所有权。
    (3)吴某已经丧失马的所有权,姜某卖马所得不是不当得利,而是正当的处分所有物的行为,因此吴某无权起诉姜某返还卖马所得。

  • 第17题:

    2017年,周某、马某和秦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周某出资5万元货币,马某以作价8万元的实物出资,秦某以劳务出资。周某和马某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秦某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年。合伙协议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
    甲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当年发生以下事实:
    2月,因企业资金不足,故引进刘某作为有限合伙人。
    3月,周某欲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给周五,周某、马某和秦某同意,刘某不同意。
    4月,马某死亡,其儿子是唯一继承人,但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8月,周某、秦某和刘某一致同意解散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秦某以劳务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合伙协议的约定哪里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周某能否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周五?并说明理由。
    (4)马某儿子不愿意成为合伙人,马某的财产份额应该怎么处理?
    (5)周某、秦某和刘某能否决定解散合伙企业?


    答案:
    解析:
    (1)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2分)
    (2)秦某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秦某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分)
    (3)不能。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刘某不同意则不能转让。(2分)
    (4)合伙企业应当将马某的财产份额退还给马某的儿子。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2分)
    (5)可以决定解散合伙企业。根据规定,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的,应当解散。(2分)

  • 第18题:

    马某和任某是某中学的老师。马某的女朋友给马某邮寄了一封信,邮件放在学校的传达室。任某经过传达室,看见马某的信后,即想帮他拿上去。快到办公室时,任某见信封上的笔迹娟秀,出于好奇就私自将信拆开,后害怕马某责怪,任某将信撕毁后扔进垃圾箱。本案中,任某的行为属于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马某、赵某到某饭馆喝酒。其间,二人大声叫喊并划酒令猜拳。在旁边吃饭的王某表示不满,马某对此破口大骂,王某与马某吵起来,后马某、赵某对王某拳打脚踢,造成王某轻微伤。饭馆秩序打乱,其他客人纷纷夺路而逃,饭馆经济损失2000多元。马某、赵某的行为应构成()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A、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 B、殴打他人
    • C、寻衅滋事
    • D、扰乱单位秩序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马本斋》,编剧唐某根据马某撰写的人物传记《马本斋》创作了剧本,演员王某在剧中扮演马本斋,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 A、唐某
    • B、电视台
    • C、王某
    • D、马某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某边防派出所民警夜间巡逻,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出租车情况可疑,便上去查问,发现车上有一对男女在进行性交易,车主马某在一旁望风。经查,马某自去年7月以来,与卖淫女黄某勾结,利用出租车为黄某提供卖淫场所,从中收取“场所费”,共得款1万元。马某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 B、构成组织卖淫罪
    • C、构成容留卖淫罪
    • D、构成介绍卖淫罪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16岁的马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在审理该案时,法院只能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

    B

    在审查起诉阶段,马某、刘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5万元,法院仍可以受理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

    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

    D

    法院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马某的赔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高法解释》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B项,《高法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本题中,马某与刘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5万元,因此在该协议自愿合法的情况下,对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C项,《高法解释》第15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将附带民事诉讼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本案被告人马某是未成年人,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而不仅是马某本人。
    D项,《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说明】司法部原答案为BD,因法律变动,现答案为D。

  • 第23题:

    单选题
    马某、赵某到某饭馆喝酒。其间,二人大声叫喊并划酒令猜拳。在旁边吃饭的王某表示不满,马某对此破口大骂,王某与马某吵起来,后马某、赵某对王某拳打脚踢,造成王某轻微伤。马某、赵某的行为应构成()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A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B

    殴打他人

    C

    寻衅滋事

    D

    扰乱单位秩序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