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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履行会涉及货物风险的转移。根据1980 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有关货物销售合同已经按照公约要求的方式被注明的前提下,关于风险转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如果双方对需要运输的货物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则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B.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风险自买方收到货物时转移到买方C.卖方经授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不影响风险的转移D.如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

题目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履行会涉及货物风险的转移。根据1980 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有关货物销售合同已经按照公约要求的方式被注明的前提下,关于风险转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如果双方对需要运输的货物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则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

B.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风险自买方收到货物时转移到买方

C.卖方经授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不影响风险的转移

D.如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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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履行会涉及货物风险的转移。根据1980 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调整销售合同的订立。


    参考答案:错

  • 第2题:

    1980年联合国制定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所有内容均在我国境内适用。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规定“ (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从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 (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 根据该规定《公约》要求适用的主体营业地在不同国家而不论其国籍是否不同。因此该说法错误。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规定,“(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2)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事实,如果从合同或从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当事人之间的任何交易或当事人透露的情报均看不出,应不予考虑。(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根据该规定,《公约》要求适用的主体营业地在不同国家,而不论其国籍是否不同。因此,该说法错误。

  • 第3题:

    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能涉及的所有法律问题都作了统一规定,是一部全面、完整的公约。


    美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订立的服装销售合同

  • 第4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会涉及到货物风险的转移。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有关货物销售合同已经按照公约要求的方式被注明的前提下,关于风险转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如果双方对需要运输的货物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则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

    B.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风险自买方收到货物时转移到买方

    C.卖方经授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不影响风险的转移

    D.如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转移到买方


    正确答案:B

  • 第5题: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内容中不涉及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1.公约于1980年的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定名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于1988年1月1日生效。 2.人如拥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采取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 公约排除了某些货物的买卖。公约第2条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六种货物买卖关系: (1)供私人和家庭使用的买卖合同; (2)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4)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5)船舶或飞机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3.公约的适用根据。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 (1)公约适用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但这种适用不具有强制性。如果缔约国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对法律适用作选择,则公约当然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但是对国际惯例的选择,不构成对公约的排除适用。 (2)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 (3)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4、《公约》没有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如何确定准据法。《公约》只对合同的订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补救做了统一规定,而对下面几项主要法律问题并未涉及: (1)《公约》不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条款的有效性问题。 (2)《公约》不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引起的有关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问题,和第三人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能提出的权利和要求的问题。 (3)《公约》不调整卖方对所售货物所引起的人身伤亡责任。 5、我国的保留声明。我国在1986年12月11日提交核准书时,对《公约》提出了两项重要保留: (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 (2)我国对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规定提出了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