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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题目

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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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正确答案:BCD

  • 第2题:

    某年3月,某村村民老王雇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两间平房。不久,老王遭遇车祸去世,儿子小王依法继承了父亲的两间平房。同年7月,小王决定将两间平房出售,并与同村的小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下哪项说法正确?( )
    A.老王自房屋建造完成时取得所有权,无须经过登记
    B.小王继承父亲的房屋,须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取得所有权
    C.小王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D.小李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取得房屋所有权,无须经过登记


    答案:A
    解析:
    考点:物权的取得方式
    讲解:老王因合法建造房屋的事实行为而取得物权,依《物权法》第30条的规定自该事实行为成就即房屋建造完成时,所有权即可发生效力,故选项A正确。小王因继承而取得父亲的房屋,依《物权法》第29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无须经过登记,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故选项B错误,既然小王自继承开始时取得两间平房的所有权,则其作为所有权人向小李出售房屋便不属于无权处分,故选项C错误。小王基于买卖合同向小李转让房屋所有权,法律对此并未另作规定,依《物权法》第9、31条的规定,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故选项D错误。

  • 第3题:

    小王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小李,与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 20%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小王又与小张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小张,并与小张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小张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B.小王必须收回房屋并向小李交付
    C.小李不能要求小王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小王承担违约责任
    D.小李与小王签订的合同有效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小王虽然与小李签订合同在先,但是并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小李并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而小王、小张之间则进行了登记,小张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小王无权收回房屋,只能向小李承担违约责任。

  • 第4题:

    2011年3月,某村村民老王雇人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两间平房。不久,老王遭遇车祸去世,儿子小王依法继承了父亲的两间平房。同年7月,小王决定将两间平房出售,并与同村的小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老王自房屋建造完成时取得所有权,无须经过登记
    B:小王继承父亲的房屋,须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取得所有权
    C:小王与小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D:小李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取得房屋所有权,无须经过登记

    答案:A
    解析:
    老王因合法建造房屋的事实行为而取得物权,依《物权法》第30条,自该事实行为成就即房屋建造完成时,即可发生效力,选项A正确。小王因继承而取得父亲的房屋,依《物权法》第29条,无须经过登记,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选项B错误。既然小王自继承开始前取得两间平房的所有权,则其作为所有权人向小李出售房屋便不属于无权处分,选项C错误。小王基于买卖合同向小李转让房屋所有权,法律并未另作规定,依《物权法》第9条,应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发生效力,选项D错误。

  • 第5题:

    共用题干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94-96题。

    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答案:B,C,D
    解析:
    丁某虽未办理过户登记,还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但其基于和王某的买卖合同,有权占有房屋,王某无权要求返还。小王作为王某的继承人,继承了其全部遗产,继承合同债权就应清偿相对应的合同债务,因此同样无权要求返还。AC正确。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此杜某已经成为所有权人,享有原物返还请求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选BC。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合同义务,非买卖合同有效要件,A项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但若要处分该物权时,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B项正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C项正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登记资料查询、复制权,D项也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