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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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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于3月10日交付服装1000套,乙公司于3月15日支付货款10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仪交付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D.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1)选项AD: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2)选项B:债权人中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清重整;(3)选项c:已经进入重整程序的破产案件,只有出现法定情形(如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才能转回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不能再申请破产清算。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考点】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详解】《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据此,在乙公司已濒临破产的情况下,甲公司有权中止履行合同。故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公司已经履行了大部分义务,据此乙公司只能拒绝相应履行而不能完全拒绝履行,故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公司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表示已无力履行合同,根据前述规定,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本题中,甲公司负有先履行义务,其无权行使顺序抗辩权,故选项D错误。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C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题中,甲乙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