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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关于运输中的相关损失的认定及赔偿,依《海牙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为起浮抛弃货物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B.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打入海中的损失属于单独海损 C.保险人应赔偿共同海损和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单独海损 D.承运人对因固有缺陷损失的货物免责,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题目

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关于运输中的相关损失的认定及赔偿,依《海牙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为起浮抛弃货物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B.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打入海中的损失属于单独海损 C.保险人应赔偿共同海损和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单独海损 D.承运人对因固有缺陷损失的货物免责,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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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由丙公司承运,投保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平安险。在装运港装卸时,一包货物落人海中。海运途中,因船长过失触礁造成货物部分损失。货物最后延迟到达目的港。依《海牙规则》及国际海洋运输保险实践,关于相关损失的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装卸过程中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B、对船长驾船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C、对运输延迟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D、对船长驾船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海上保险责任确定【详解】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运输途中遭受保险范围内的风险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灭失或损害。依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上货物保险条款》,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是:(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风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费用。所以,对装卸过程中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A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依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上货物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规定,不论是平安险、水渍险或一切险,对下列各项损失和费用,概不负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减差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5)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所以对船长驾船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B选项正确。《海牙规则》第4条第2款第1项规定,由于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雇用人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过失所引起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 第2题:

    德国“爱格板材生产公司”向中国“辉焊家具制造公司”出口--批板材,双方约定适用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1F术语。该批货物由加拿大“丁克”公司的“伊丽莎白”号商 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遭大暴雨,造 成部分板材湿损。到H的港后又发现其中部分货物因包装不当而开裂受损。
    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关于运输中的相关损失的认定及赔偿,依《海牙规则》,下列 选项正确的是、
    A.为起浮抛弃货物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B.因大暴雨造成的部分货物湿损属于单独海损
    C.保险人应赔偿共同海损和因暴雨造成的单独海损
    D.承运人对因包装不当导致开裂的货物免责,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
    解析:
    共同海损是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 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属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予赔偿。A项 符合共同海损的特征。
    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单独诲损是单纯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本题中,货物 在海运途中因暴雨导致的部分货损是单独海损,不属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所以选项B 正确,C错误。
    《海商法》第243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2)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3)包装不当。据此,D. 选项错误。

  • 第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由丙公司承运,投保了中人民保险公司的平安险。在装运港装卸时,一包货物落入海中。海运途中,因船长过失触礁造成货物部分损失。货物最后延迟到达目的港。依《海牙规则》及国际海洋运输保险实践,关于相关损失的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装卸过程中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B.对船长驾船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C.对运输迟延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D.对船长驾船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


    ABD 解析ABC项:平安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全损和部分损失,但是单纯由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海损除外。其责任范围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货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运输合同中定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由此,A项对应4,B项、C项均不在上述范围内。所以,AB项正确,C项错误。D项:根据《海牙公约》,航行过失免责。所以,D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CIF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国C公司“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人海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请回答第97~100题。

    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关于运输中的相关损失的认定及赔偿,依《海牙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为起浮抛弃货物造成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B、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打人海中的损失属于单独海损
    C、保险人应赔偿共同海损和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单独海损
    D、承运人对因固有缺陷损失的货物免责,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
    解析:
    【考点】无害通过权;毗连区;紧迫权【详解】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无害通过要求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不得停泊和下锚,除非不可抗力、遇难和救助。“乐安”号可不经批准穿行丁国领海,但不能停泊转运货物,选项A错误。根据该公约规定,国家可以在毗连区内行使必要的管制:一是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或规章;二是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上述法规的行为。紧迫权是沿海国拥有对违反其法规并从该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向公海行驶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的权利。紧追行为可以为军舰、军用飞机或得到正式授权且有清楚可识别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从事。对于“乐安”号在丁国毗连区走私货物,丁国可出动海上执法船、飞机行使紧追权,故选项B、C正确。紧迫权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但紧迫权在被紧迫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终止,故选项D错误。
    【考点】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由于双方诉至中国某法院,归属争议应适用中国法,选项A正确,B错误。该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在转让争议中,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故选项D正确。该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一)项规定,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甲国是卖方A公司所在地,如双方未达成选择法律协议时,可以适用甲国法。选项C过于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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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详解】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乐安”号商船承运,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属于共同海损,选项A正确。单独海损是指货物由于意外造成的部分损失。船舶起浮后继续航行中又因恶劣天气,部分货物被海浪打人海中,这属于单独海损,选项B正确。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天灾造成的单独海损,保险人对保险货物在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承担责任;而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为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保险人承担责任,故选项C错误。到目的港后发现还有部分货物因固有缺陷而损失。根据《海牙规则》第4条第2款第13项规定,由于货物的固有瑕疵、性质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积或重量的损失,或任何其他灭失或损害,承运人免责。固有缺陷损失的货物不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内,保险人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D错误。

  • 第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由丙公司承运,投保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平安险。在装运港装卸时,一包货物落入海中。海运途中,因船长过失触礁造成部分货物损失。货物最后延迟到达目的港。根据《海牙规则》及国际航洋运输保险时间,关于相关损失的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装卸过程中货物损失,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对船长驾驶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C.对运输延迟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D.对船长驾船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


    对装卸过程中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对船长驾船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对船长驾驶过失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