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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题目

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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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答案:C
    解析:
    【考点】辨认结果的审查【详解】本题直接考查法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二)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三)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0条第2款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综上,从法条直接可知C选项为正确答案。

  • 第2题:

    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
    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
    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

    答案:B
    解析:
    【考点】证人证言的审查【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76条规定:“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第77条规定:“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据此,ACD选项皆为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B选项符合司法解释中关于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采用的规定。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 第3题:

    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予以补正或做出合理解释

  • 第4题:

    共用题干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请回答第92—93题。

    关于辨认笔录的审查与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对尸体的辨认过程没有录像,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B:如侦查人员组织辨认时没有见证人在场,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C:如在辨认前没有详细向辨认人询问被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D:如对赵某的辨认只有笔录,没有赵某的照片,无法获悉辨认真实情况的,也可补正或进行合理解释

    答案:D
    解析: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0、251条,本题A项中,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这种做法是合法的,故A项正确。B项表述也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被辨认对象的数量不符合规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2条规定,D项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90条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规定,ABC三项均错误。D项正确。

  • 第5题:

    赵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办理赵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赵某的讯问笔录填写时间存在矛盾,经侦察人员补证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B.侦查人员未在赵某的讯问笔录上签字,经侦查人员补证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C.侦查人员未在搜查笔录中注明赵某用于作案的火药枪的特征和弹药的数量,后侦查人员对此作出书面说明,上述物证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D.侦查人员通过暴力方式取得赵某口供,经侦查人员补充证据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答案:D
    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二条规定:“讯问笔录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讯问笔录填写的讯问时间、讯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等有误或者存在矛盾的;(二)讯问人没有签名的。”因此AB项正确;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于搜查笔录或者扣押清单上物证、书证的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注明不详的,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D项错误。因此选择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