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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海公司持有蓝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30%,碧海公司欲继续收购该公司股票,则碧海公司应( )A.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B.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C.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公告收购要约D.向蓝天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题目

碧海公司持有蓝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30%,碧海公司欲继续收购该公司股票,则碧海公司应( )

A.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B.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C.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公告收购要约

D.向蓝天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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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二)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即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58.甲、乙是否为一致行动人?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乙构成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为一致行动人。本题中,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共同受丙公司控制,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

  • 第2题:

    2010年3月1日3,甲公司与丙公司通过协议,共同持有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30%,甲公司继续在证券交易所收购乙公司的股票,甲公司应完成下列哪些工作?( )

    A.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C.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D.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公告收购要约


    正确答案:ABC
    见《证券法》第88—90条。D选项的期限应当是15日。

  • 第3题: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B.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C.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 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D.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正确答案:C
    《证券法》第90条规定:“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曰。”故C正确,D错误。第97条规定:“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据此,A项错误。第98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故B错误。

  • 第4题:

    上市公司甲欲强制收购上市公司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在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达35%之后,始向乙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90日

    C.甲公司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D.在收购期限内,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部分卖出


    正确答案:C

  • 第5题:

    下列关于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 )。

    Ⅰ.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Ⅱ.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Ⅲ.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Ⅳ.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Ⅴ.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A、Ⅱ,Ⅲ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Ⅱ,Ⅳ,Ⅴ

    答案:B
    解析:
    B
    ⅠⅡⅤ三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①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②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③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④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Ⅲ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不受理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交的申报文件。Ⅳ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 第6题:

    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 A、7
    • B、10
    • C、15
    • D、30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时,继续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 A、5%
    • B、30%
    • C、75%
    • D、90%

    正确答案:B

  • 第8题: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 B、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
    • C、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 D、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正确答案:C

  • 第9题: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应发出收购要约,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事项有()。

    • A、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 B、被收购上市公司名称
    • C、收购目的
    • D、收购期限和收购价格
    • E、收购所需总金额及资金保证

    正确答案:A,B,C,D,E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A

    Ⅰ、Ⅱ

    B

    Ⅰ、Ⅳ

    C

    Ⅱ、Ⅲ、Ⅳ、Ⅴ

    D

    Ⅰ、Ⅲ、Ⅳ、Ⅴ

    E

    Ⅰ、Ⅱ、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项,《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88条第1款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Ⅱ项,《证券法》(2014年修订)第96条第1款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Ⅲ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56条规定,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Ⅳ、V两项,第23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第25条规定,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23条、第24条、第47条、第56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第11题:

    判断题
    收购人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公告其收购要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收购人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

  • 第12题:

    单选题
    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A

    7

    B

    10

    C

    15

    D

    30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收购人公告其收购要约的期限是( )。

    A.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

    B.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

    C.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获得批准之日起15日后

    D.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获得批准之日起15曰内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收购要约的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I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 第14题:

    关于要约收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要约收购分为全面要约收购与部分要约收购 B.全面要约收购只是收购公司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C.部分要约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D.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只能采取要约方式进行,投资者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外公开求购上市公司的股份


    正确答案:AB
    考点:熟悉要约收购规则、协议收购规则以及间接收购规则。见教材第十一章第二节,P419。

  • 第15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有关规定,当事人采取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双方达成收购协议后,应采取的措施有( )。

    A.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B.收购人还应在法定期间内将收购报告书抄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C.收购人在法定期间内还须将收购报告书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公告收购报告书

    D.收购人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报告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

    A.收购人的名称

    B.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C.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D.收购所需的资金及资金保证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查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的事项。 

  • 第17题:

    上市公司收购人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发出收购要约,应当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应当裁明的事项有()。

    A: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B: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C: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D: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答案:A,B,C,D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须披露以下内容:①收购人的姓名、住所收购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②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③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④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⑤收购价格。⑥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⑦报送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⑧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收购人是否已作出相应的安排,确保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人员、组织结构、公司章程等进行调整的后续计划。⑩前24个月内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情况。?收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付款安排。?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第18题:

    A公司持有B上市公司40%的股票,想继续收购B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A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哪项是不合法的?

    • A、A公司在依照相关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15日内,公告其收购要约。
    • B、宣称其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B公司的所有股东
    • C、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A公司视具体情况可以撤回收购要约
    • D、A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B公司股份的收购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公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于2014年1月3日持有乙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5%。回答下列问题。2014年3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通过协议,共同持有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30%,甲公司继续在证券交易所收乙公司的股票,甲公司应完成下列哪些工作?()

    • A、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 B、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C、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D、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公告收购要约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日,并不得超过()日。

    • A、10;30;60
    • B、15;30;60
    • C、15;30;90
    • D、15;45;60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Ⅰ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Ⅱ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 Ⅲ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Ⅳ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Ⅴ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部分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但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 A、Ⅰ、Ⅱ
    • B、Ⅰ、Ⅳ
    • C、Ⅱ、Ⅲ、Ⅳ、Ⅴ
    • D、Ⅰ、Ⅲ、Ⅳ、Ⅴ
    • E、Ⅰ、Ⅱ、Ⅳ、Ⅴ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A公司持有B上市公司40%的股票,想继续收购B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A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哪项是不合法的?
    A

    A公司在依照相关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15日内,公告其收购要约。

    B

    宣称其收购要约所公布的收购条件适用于B公司的所有股东

    C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A公司视具体情况可以撤回收购要约

    D

    A公司将在45日内完成对B公司股份的收购


    正确答案: B
    解析: 《证券法》第90条规定,收购人在依照前条规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在上述期限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依据上述规定,AD合法,不符合题意。《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根据本条,C不合法,符合题意。《证券法》第92条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因此B合法,不符合题意。

  • 第23题:

    多选题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应发出收购要约,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事项有()。
    A

    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B

    被收购上市公司名称

    C

    收购目的

    D

    收购期限和收购价格

    E

    收购所需总金额及资金保证


    正确答案: C,E
    解析: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①收购人的名称、住所;②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③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④收购目的;⑤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⑥收购期限、收购价格;⑦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⑧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