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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因为经济困难所以无力聘请律师,于是其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下列对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A.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B.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C.公民在刑事诉讼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D.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题目

郭某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因为经济困难所以无力聘请律师,于是其向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下列对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公民在刑事诉讼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D.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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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律师法》第41条、《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前三项的陈述与法律规定都是相符合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因此B的表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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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省甲市乙县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成立一公司,负责旧房拆除。郭某因与该公司达不成协议而拒不搬迁。乙县政府决定对其住房强制拆迁。郭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1个月未得到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答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本案应由乙县人民法院管辖
    B.郭某可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C.如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收郭某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郭某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投诉
    D.因此案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予答复是正确的

    答案: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和法院对起诉的处理。本案中的被告为县政府,应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乙县法院无管辖权。但郭某提起行政诉讼后,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答复。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行政诉讼法》第51条第4款规定,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入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乙县人民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已经侵犯了郭某的合法财产权,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D项错误。

  • 第2题:

    某省甲市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成立一公司负责旧房拆除。郭某因与该公司达不成协议而拒不搬迁。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住房强制拆迁。郭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个月未得到南区人民法院答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C:郭某可以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D:因此案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南区人民法院不予答复是正确的

    答案:A,B
    解析:
    (原答案AB,正确答案应为A)。根据2014年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所以B选项申诉也错误。

  • 第3题:

    某省甲市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成立一公司,负责旧房拆除。郭某因与该公司达不成协议而拒不搬迁。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住房强制拆迁。郭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1个月未得到南区人民法院答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C:郭某可以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D:因此案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南区人民法院不予答复是正确的

    答案:A,B
    解析:
    本案中有关管辖的法院是南区人民法院,但郭某提起行政诉讼后,该法院没有答复。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第32条第3款的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因此答案为AB两项。南区人民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已经侵犯了郭某的合法财产权,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此D项错误。

  • 第4题:

    ★★ 秦某为刑事被告人,五十五岁且眼睛失明,因经济困难未聘请辩护律师,通过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申某为其辩护,申某在无偿办理法律援助后向秦某收取交通费300元。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经审查,秦某的经济状况没有达到当地经济困难标准,因此不应该给予其法律援助
    B.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申某为其辩护符合法律规定
    C.交通费为必要开支,申律师向秦某收取交通费是合理的
    D.因为是无偿的,申律师向秦某提供的法律援助可以有别于有偿的法律服务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共用题干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列哪些案件中,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A:甲虐待其父乙,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经查甲经济困难无力聘请辩护律师
    B:丙因精神病发作纵火烧毁数家民宅一案
    C:丁因酗酒在北京饭店将服务员打成重伤构成重大社会影响一案
    D:戊因抢劫,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认定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

    答案:A,C,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和《刑诉解释》第42、43条,本案中甲和乙属于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如果其他三人均已委托辩护人,丙属于可以指定的情形,不是应当指定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应选A项。根据《刑诉解释》第43条第(2)项、第(7)项的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如果案件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B项属于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辩护人都有权独立进行辩护,同时由于乙是未成年人,其父亲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所以有权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后,不经乙同意,提出上诉。但是,律师以外的人担任辩护人,没有调查取证权,同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须经人民法院许可,才能行使。
    可以行使辩护权的主体包括辩护人(包括律师和非律师)、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各自享有的辩护权都是独立的,不受他人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