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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向丈夫何某谎称路上所拾。张某与何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借记卡密码,持卡消费5,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张某与何某均构成盗窃罪B.张某与何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不构成犯罪

题目

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向丈夫何某谎称路上所拾。张某与何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借记卡密码,持卡消费5,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与何某均构成盗窃罪

B.张某与何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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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向丈夫何某谎称路上所拾。张某与何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借记卡密码,持卡消费5,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与何某均构成盗窃罪
    B:张某与何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
    【考点】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但根据该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本案中,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由于何某并不知道张某盗窃借记卡的事实,其主观上只有与张某一起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故意,因此何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选项C是正确的。

  • 第2题:

    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和身份证,向丈夫何某谎称是路上所拾。二人根据身份证猜出了银行卡密码,消费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与何某均构成盗窃罪

    B.张某与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不构成犯罪


    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第3题:

    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向丈夫何谋谎称路上所拾。张某与何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借记卡的密码,持卡消费5000元。关于本案,丈夫何某的行为构成()

    A.侵占罪

    B.盗窃罪

    C.信用卡诈骗罪

    D.诈骗罪


    C

  • 第4题:

    共用题干

    张某窃得同事1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向丈夫何某谎称路上所拾。张某与何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借记卡密码,持卡消费5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与何某均构成盗窃罪
    B:张某与何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
    张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构成盗窃罪。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何某以为该卡是捡来的,他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行用卡诈骗罪。由于二人没有共同盗窃的故意,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借记卡属于“信用卡”。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窃取3张借记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作为真币置于流通状态。利用假币支付购买货物的对价、利用假币偿还债务、将假币作为保证金提供给他人、以假币作注册资本验资、交换或者赠与假币都是将假币置于流通的行为,将假币存入ATM机的场合,也是使用假币。甲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其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因此,A、C项正确。
    本案中甲与乙合谋以拐卖妇女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刑法中没有卖淫罪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80条的规定,重婚罪的构成,必须有主观上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不符合本案情况。
    邱应海虽然以秘密窃取为初衷,但是,被郑国荣妻子发现,邱应海转而试图以欺骗的方式获取彩电,但被郑国荣妻子识破,接着,邱应海即采取公开的方式搬走彩电,而且未使用暴力等手段威胁,可见,邱应海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彭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故不构成贪污罪,侵吞单位资金,并无归还之意,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彭某利用身为董事长的便利条件,将下属公司的29万元用以偿还赌债,20万元用以自由支配,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A项,本案中李世仁、黄百度二人的行为主要是盗窃,不是利用黄百度主管财物的便利,故共同构成盗窃罪。B项,贪污罪共犯。C项,应依主犯的身份定为共同犯罪,只有一个罪名。D项,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国有公司,只有国有全资公司才是国有公司,故孙小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
    选项中,某甲虽然设计圈套,获取某乙的财物,但是,某甲的行为仍然是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同样,D选项中,某甲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

  • 第5题:

    5、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张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借记卡密码,持卡消费10000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某构成盗窃罪

    B.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张某诈骗罪

    D.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C 解析:《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本题中,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并使用构成盗窃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何某以为信用卡是拾得的,并进行使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