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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

题目

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

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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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
    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故意;过失;认识错误【详解】选项A中,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是过失,因此,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并不影响过失的成立,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中,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而没有得逞,因此属于故意杀人未遂;甲的行为造成乙的名车毁坏,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对名车毁坏这一结果,甲的主观罪过是过失,由于我国刑法并没有对过失毁坏财物进行规定,因此甲毁坏乙名车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C中,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但由于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而未得逞,因此甲的这一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未遂)。而随后甲在情急之下拔刀刺杀该犬的行为,虽然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此甲的这一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选项C是错误的。选项D中,在疏忽大意过失中,行为人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构成要件的结果,因此,过失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当行为人只能预见“会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时,行为人不对死亡负责。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 第2题:

    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致人死亡,即使行为时甲只应当预见使他人发生重伤的危害结果,也要认定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不懂外文的甲虽然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盗版的外文书刊,但没有认识到该外文书刊的淫秽性。甲虽然不具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故意,但有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故意
    C:虽然违法性认识不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但如果甲确实不知道其行为违法并使其因此不可能知道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则没有犯罪故意
    D:甲、乙是某建筑工地工友。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甲猛推了乙一把,乙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脑震荡,引发脑血栓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尽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甲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D
    解析:
    【考点】罪过的认定。详解: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选项A中如果甲在行为时只应当预见到(即只能预见到)使他人发生重伤的危害结果,其在主观上不具有致人死亡的过失,那么即使客观上其行为致人死亡,甲的行为也只能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死亡的结果属于甲无法预见的结果,因此甲无需对死亡结果负责。故,选项A错误。选项B:甲在主观上并不具有贩卖淫秽物品的故意,但其已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盗版外文书刊,在主观上有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故意,选项B正确。选项C:所谓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发生的心态。甲由于确实不知道其行为违法并使其因此不可能知道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那么甲就没有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态,因此没有犯罪故意。选项C正确。选项D:《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甲与乙是工地工友,甲应当预见到在工地上猛推乙可能会对乙造成一定的伤害,因此甲属于过失犯罪,选项D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 第3题:

    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


    ACD

  • 第4题:

    甲举枪射击乙,但因没有瞄准而击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打击错误
    B:甲的行为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
    C: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B,C
    解析:
    甲属于刑法上的打击错误,即想杀死乙却杀死了丙,所以A项正确。一般认为,打击错误属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所以B项正确。甲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一个杀人的射击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一故意,一行为,一结果,完全符合一个既遂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阻却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所以C正确,D错误。

  • 第5题: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