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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食品加工厂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二人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但是丙常常随甲乙参与一些合伙事务辅助工作,某日丙在一次商务聚会上认识了某水果批发公司的总经理丁,交谈中丙得知水果不久将大幅度涨价,遂自己作主以食品厂的名义与该水果批发公司签订了水果买卖合同,『丁并不知丙实为有限合伙人.此后丙将此事告知甲乙,二人坚决表示反对.则下列有关该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该水果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享有事务执行权,而甲乙又拒绝承认B.该水果买卖合同有效,甲乙丙三人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若

题目

某食品加工厂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二人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但是丙常常随甲乙参与一些合伙事务辅助工作,某日丙在一次商务聚会上认识了某水果批发公司的总经理丁,交谈中丙得知水果不久将大幅度涨价,遂自己作主以食品厂的名义与该水果批发公司签订了水果买卖合同,『丁并不知丙实为有限合伙人.此后丙将此事告知甲乙,二人坚决表示反对.则下列有关该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该水果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享有事务执行权,而甲乙又拒绝承认

B.该水果买卖合同有效,甲乙丙三人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若该笔交易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则丙应赔偿该损失

D.若甲乙认为目前加工厂确实需要购买水果,对丙的做法表示赞同,则丙仍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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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食品加工厂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二人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但是丙常常随甲乙参与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丙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由于车祸成为植物人,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当然退伙
    B:如果乙丙都同意,甲可以转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
    C:乙丙可以将甲除名
    D:甲的监护人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B选项正确。

  • 第2题:

    某食品加工厂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二人是普通合伙人,丙是有限合伙人。但是丙常常随甲乙参与一些合伙事务辅助工作,某日丙在一次商务聚会上认识了某水果批发公司的总经理丁,交谈中丙得知水果不久将大幅度涨价,遂自己做主以食品厂的名义与该水果批发公司签订了水果买卖合同,丁并不知丙实为有限合伙人。此后丙将此事告知甲乙,二人坚决表示反对。则下列有关该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该水果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丙作为有限合伙人不享有事务执行权,而甲乙又拒绝承认
    B.该水果买卖合同有效,甲乙丙三人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若该笔交易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则丙应赔偿该损失
    D.若曱乙认为目前加工厂确实需要购买水果,对丙的做法表示赞同,则丙仍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A
    解析:
    考点: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讲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该水果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经全体合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因此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有效,故A项错误。根据该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丙应对该笔交易承担与甲乙同样的责任,即甲乙丙三 人对该笔交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B、D两项正确。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正确。本题答案为A。

  • 第3题:

    甲、乙、丙、丁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是有限合伙人,丙丁是普通合伙人。下列选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要求的有( )。

    A.甲是国有企业
    B.乙以劳务作价出资
    C.丙提出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公司
    D.丁认为人数不符合要求

    答案:B,C,D
    解析:
    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有限合伙企业人数2-50人。@##

  • 第4题:

    甲乙丙成立了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伙企业进行登记时,应载明甲的姓名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B:甲不能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C:甲不能参与决定乙或丙的退伙
    D:乙或丙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甲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乙或丙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66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A选项的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7、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权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所以C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有限合伙人有权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的说法正确。

  • 第5题: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
    C: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部分合伙事务
    D:如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与程序;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化【详解】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否则就应当解散,选项A正确。关于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法》第64条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B项将劳务包括在内,是错误的。《合伙企业法》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这是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也不得做出例外规定,故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83条的规定可知,D项错误。【陷阱】有限合伙企业在许多方面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这是司法考试的重点。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但普通合伙人有权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均有合伙事务执行权,但在《合伙企业法》明确列举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形之外,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是其有限责任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