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某又认为用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仍不足以满足其债权.张某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是:( )
A.张某某代替甲,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B.张某莱直接变卖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债务的清偿,如果有剩余,退还给甲
C.张某某代位行使甲在该合伙企业的权利直至甲清偿究20万元的债务
D.张某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乙和丙同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欠A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A在不满足于用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A.代位行使甲在明星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甲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甲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