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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部门担任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题目

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部门担任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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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的是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检察官法》第19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 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 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3) 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法》 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 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 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C如果改成: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那就正确了。
更多“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中,( )是不正确的。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验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正确答案:C
    【解析】《检察官法》第19、20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3)同一业务部门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分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第2题:

    ★ 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
    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
    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答案:B
    解析: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错误。《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D项错误。

  • 第3题:

    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答案:C
    解析:
    。《检察官法》第19、20条。

  • 第4题:

    周某与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周某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周某父母名下,下列关于此套房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B.二人离婚时,杨某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二人离婚时,杨某认为此套房产归自己所有 D.二人离婚时,王某认为购买此房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的,所以自己拥有一半产权


    正确答案:B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故选B。

  • 第5题:

    关于法官任职,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哪一项?( )


    A.郑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郑某在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王某在同一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

    B.杨某和刘某系父子关系,杨某在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刘某在同一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审判员

    C.沈某原是丙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离任1年后,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陈某是丁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同时兼任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答案:B
    解析:
    。《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 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 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法官法》第17条 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 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故C项错误。《法官 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 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