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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

题目

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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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8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更多“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 ”相关问题
  • 第1题:

    第 2 题 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8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 第2题:

    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10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08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11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对该问题考生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 第3题:

    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李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在侦查过程中,李某提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王某收受了本案受害人的请客送礼,申请其回避,下列关于回避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A、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王某在侦查活动中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的有效性有待依法审查
    B、李某回避申请可以用口头形式提出,但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C、李某回避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D、李某的辩护人有权申请王某回避,但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无权申请复议

    答案:C,D
    解析:
    按照《高检规则》第31条的规定,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故此,A表述正确,但不符合题意,系错误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23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所以,B表述正确,但不符合题意,系错误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27条的规定,回避申请被驳回的,“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因此,C表述错误,符合题意,是正确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33条的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所以,D表述错误,但符合题意,是正确答案。

  • 第4题: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书记员王某是被告的表哥,因为王某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不用回避
    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李某,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一般可以继续参与本案的工作
    C.赵某是某法院院长,在其担任审判长时,需要回避的,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D.人民法院对于钱某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

    答案:C
    解析:
    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③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D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 第5题:

    某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李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在侦查过程中,李某提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王某收受了本案受害人的请客送礼,申请其回避,下列关于回避说法错误的选项是:

    A.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王某在侦查活动中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的有效性有待依法审查
    B.李某回避申请可以用口头形式提出,但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C.李某回避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D.李某的辩护人有权申请王某回避,但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无权申请复议

    答案:C,D
    解析:
    按照《高检规则》第31条的规定,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故此,A表述正确,但不符合题意,系错误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23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并说明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所以,B表述正确,但不符合题意,系错误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27条的规定,回避申请被驳回的,“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因此,C表述错误,符合题意,是正确答案。按照《高检规则》第33条的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本规则关于回避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所以,D表述错误,但符合题意,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