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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6 题: 河北固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10日受理甲诉家住广州的乙合同纠纷一案,由审判员丙独任审理,丙为了能够调解结案,利于执行,先后3次传唤乙到庭进行调解,双方争议很大,均未达成调解协议,后乙考虑往返费用太大,只好同意原告提出的调解方案,并于2002年8月20日以调解结案。第96题: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需要交纳受理费的情形是:(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

题目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6 题: 河北固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10日受理甲诉家住广州的乙合同纠纷一案,由审判员丙独任审理,丙为了能够调解结案,利于执行,先后3次传唤乙到庭进行调解,双方争议很大,均未达成调解协议,后乙考虑往返费用太大,只好同意原告提出的调解方案,并于2002年8月20日以调解结案。

第96题: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需要交纳受理费的情形是:( )。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B.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C.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的再审案件

D.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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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9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故选AD。

更多“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6 题: 河北固县人民法院于2002年5月10日受理甲诉家住广州的乙合同纠纷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诉甲县公安局的案件后,认为处理起来较为棘手,报请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

    A.指定乙市丙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B.决定由甲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C.决定自己审理此案
    D.移送乙市邻近的丁市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答案: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裁定管辖根据《行政案件管辖规定》第4条及《行诉解释》第7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决定自己审理;(2)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3)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故ABC的做法正确。

  • 第2题:

    (2009年)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审理”(选项A错误);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选项B错误)。

  • 第3题:

    【单选题】201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不能不通知挂失止付而直接申请公示催告

  • 第4题:

    ★ 甲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诉甲县公安局的案件后,认为处理起来较为棘手,报请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指定乙市丙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B.决定由甲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C.决定自己审理此案
    D.移送乙市邻近的两市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决定自己审理;(2)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3)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故ABC的做法正确。

  • 第5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