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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关于唐朝的自首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首B.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C.自首者可以免罪D.对于自首如实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

题目

下面关于唐朝的自首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首

B.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C.自首者可以免罪

D.对于自首如实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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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自首和立功,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甲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不成立自首
    B.乙犯罪后被抓获,在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逃走。后来乙生了重病,无钱医治,又主动“投奔”逃亡地的公安机关,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乙仍然成立自首
    C.立功的线索必须是本人自己掌握的犯罪线索,而且不能是自己在以前查禁犯罪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掌握的犯罪线索
    D.丁抢劫后,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查。丁如实交代了抢劫行为,但拒不交代真实的姓名、住址。丁仍然成立自首


    答案:A,B
    解析:
    【 解析】AB。本题主要考查司法解释的内容。A、B不同之处在于:A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对于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走的,再次向公安机关投案的,不认定为自首。C要记住。D是正确的,也要记住。

  • 第2题:

    下列关于自首、立功的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认定为单位犯罪的自首
    B、甲向国家工作人员李某行贿后,主动投案,向检察机关交代了自己的行贿事实与李某受贿的事实,甲的行为同时成立自首与立功,应认定其中最有利于甲的情节
    C、乙因受贿被羁押,羁押期间,主动交代因受贿而滥用职权的事实,对乙可以认定为自首
    D、丙是海关的缉毒警察,因受贿被羁押。羁押期间,丙将自己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认定为立功

    答案:C
    解析:
    A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联合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2)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办理单位走私犯罪案件中,对单位集体决定自首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首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可以看出,单位集体决定或单位的主管人员只要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即可以成立单位犯罪的自首。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行为,成立自首。与此同时,甲的供述行为又揭发了他人的受贿事实,成立立功。因此,应认定其中最有利于甲的情节。
    C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首先,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先被羁押,然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的规定,虽然如实供述的其他罪行的罪名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犯罪的罪名不同,但如实供述的其他犯罪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犯罪属选择性罪名或者在法律、事实上密切关联,应认定为同种罪行。因此,乙不成立自首。
    D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因此,丙不成立立功。

  • 第3题:

    7、出于分化打击犯罪的目的,唐律全面系统地发展了传统刑法的自首原则,下列有关自首原则的论述正确的有: ()

    A.唐律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为自首

    B.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也称为自首

    C.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危害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D.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


    唐律以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待罪行的为自首;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危害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自首者可以免罪,但赃物必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还

  • 第4题:

    下列关于唐律中的刑罚原则,正确的说法有、

    A、区分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原则
    B、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C、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展
    D、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的,不能减轻刑事处罚

    答案:B,C
    解析:
    秦代区分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唐代区分公罪和私罪。公罪指由于公务上的关系,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其余为私罪二区分公.罪、私罪,公罪从轻、私罪从重,目的是为了保护官吏依法执行公务的积极性。D项描述的情形称为“自新”,虽是被迫的,与自首性质不同,但对自新,唐律也采取减轻刑事处罚的原则。

  • 第5题:

    关于自首,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

      B.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应认定为自首

      C.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

      D.犯罪后主动投案,又逃走的,即使后来再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也不能成立自首


    答案:C,D
    解析:
    CD。AB是司法解释的原话。C:捆绑的不行,缺乏主动性,不认定为自首。D:只要未被采取强制措施,逃走又回来的,还可以认定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