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题目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相似考题
更多“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D

  • 第2题: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A
    解析:
    甲、乙是共同犯罪,因此每个人都要为共同犯罪数额负责。故A错误、B正确。选项C显然正确。关于选项D,除了《刑法》明文规定的第399条(司法工作人员受贿又渎职的,如受贿而徇私枉法的)、第229条(中介机构的人员受贿又渎职的,如受贿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之外,对于受贿又渎职的,都要数罪并罚。

  • 第3题:

    1.7.1.5甲施工单位向乙银行申请贷款200万元,甲提交了丙汽车制造厂为其出具的还款付息保证书。该保证合同主体是()。

    A.甲与乙

    B.甲与丙

    C.甲、乙与丙

    D.乙与丙


    乙与丙

  • 第4题: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A: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在食物中发现一只苍蝇,遂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为由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B:甲到乙的餐馆吃饭,偷偷在食物中投放一只事先准备好的苍蝇,然后以砸烂桌椅进行威胁,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
    C:甲捡到乙的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后,给乙打电话,索要3000元,并称若不付钱就不还手机及身份证等物。乙迫于无奈付给甲3000元现金赎回手机及身份证等财物
    D:甲妻与乙通奸,甲获知后十分生气,将乙暴打一顿,乙主动写下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的欠条。事后,甲持乙的欠条向其索要2万元,并称若乙不从,就向法院起诉乙

    答案:B
    解析:
    A选项中的“威胁”,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威胁,由于其目的带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性,所以其索要精神损失费的行为是一个民事行为。C选项与A选项类似,捡拾到他人财物向他人索要报酬的行为,虽然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但是也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为罪。故A、C项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罪,都不选。选项D中,乙向甲写下欠条是主动的,并不是甲将其暴打一顿的结果,不具有威胁的内容,故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不应选。选项B既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又有实质的威胁内容,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故应选B。

  • 第5题:

    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中犯罪数额的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罪数【详解】根据《刑法》第186条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本案中,甲、乙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相互通谋,公然违法发放贷款,且放贷数额巨大,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共同犯罪。C正确。另外,甲、乙向丙索要贿赂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刑法》第385条规定的受贿罪。综上,对甲、乙应该以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实行数罪并罚。D正确。关于共同受贿的犯罪数额,学界存在分赃数额说和犯罪总额说之争。分赃数额说认为,各共同犯罪人只对自己实际分得的赃款、赃物的数额承担刑事责任;犯罪总额说则认为以共同犯罪的总额作为确定各共犯的刑事责任的尺度。后者是通说。具体来讲,在共同受贿犯罪中,“个人受贿数额”指的是各共同犯罪人个人实施受贿行为涉及的犯罪总额。故本案中甲、乙的受贿数额都是15万。因此A错误,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