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gle.com

2006年7月希腊人约翰与中国金宝公司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因合同履行问题双方发生争议,金宝公司在广东起诉,而约翰提出抗辩,理由是依据希腊法律,他是无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但是如果依中国法律,约翰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认定约翰为无行为能力人B.应认定约翰为完全行为能力人C.双方合同无效D.双方合同有效

题目

2006年7月希腊人约翰与中国金宝公司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因合同履行问题双方发生争议,金宝公司在广东起诉,而约翰提出抗辩,理由是依据希腊法律,他是无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但是如果依中国法律,约翰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应认定约翰为无行为能力人

B.应认定约翰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C.双方合同无效

D.双方合同有效


相似考题
更多“2006年7月希腊人约翰与中国金宝公司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因合同履行问题双方发生争议,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适用法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依相关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国法律
    B.因当事人已选择适用法国法,本案涉及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应适用法国法
    C.如争议涉及外汇管制问题,则该问题应直接适用中国法
    D.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无须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概述——法律适用和直接适用。A正确,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因此,该合同适用法国法律。B错,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0条的规定,涉及食品和卫生安全的问题,应该适用中国法:所以,虽然当事人对合同有法律适用的选择,但涉及食品卫生的部分应当适用中国法:同样,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问题,应该适用中国法。C正确。D正确,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即无须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

  • 第2题:

    根据仲裁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仲裁协议为无效或失效的有?

    A.甲、乙两公司签订了包含仲裁条款的买卖合同,此后合同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因原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解决”
    B.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既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C.北京甲公司与南京乙公司在游戏软件开发协议中约定: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北京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D.丙公司与丁公司在加工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因丙公司发生分立,双方协商解除该加工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根据仲裁法理论,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后,如果以书面形式改变争议解决方式,则意味着放弃原有仲裁协议,则原仲裁协议失去效力,因此,选项A是仲裁协议的失效情形。根据《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因此,选项B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选项C所约定的北京存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机构,因此,选项C属于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第1 9条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因此,选项D中的仲裁协议继续有效。故本题的答案是选项ABC。

  • 第3题:

    中国草莓公司与法国树莓公司订立了向中国进口货物的买卖合同,并订有在中国国A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中国草莓公司于是在中国向法院提起以法国树莓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法国公司提出了异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是:

    A.中国公司不应向中国法院提起对法国公司的诉讼,因为其有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义务
    B.中国法院应终止诉讼程序,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
    C.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的法律适用,只能适用中国法律
    D.有关争议应提交中国A仲裁委员会仲裁

    答案:C
    解析:
    当事人签订了仲裁协议后即承担了不向法院起诉的义务,A项正确。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B项正确。中国A仲裁委员会是双方选择的仲裁机构,D项正确。关于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使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也可以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故本题中应优先使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C项错误。

  • 第4题:

    共用题干

    1998年7月中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后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2005年9月中国公司就该合同争议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英国公司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中国法院在判断该合同诉讼时效时应当根据()确定。
    A、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B、法院地国的法律
    C、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D、该合同关系的准据法

    答案:D
    解析:
    《票据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因此李某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行为地法即丙国法,A为当选项。
    根据《海商法》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本题中,船旗国为马来西亚,因此适用马来西亚的法律,因此C项当选。
    《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因此在该涉外合同案件中,合同关系的诉讼时效就依合同关系的准据法确定,D为当选项。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当时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只有B正确,符合第2条的规定。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船舶发生碰撞,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由于“海浪号”属于法国,“大和号”属于日本,而侵权损害行为发生在韩国,因此应该适用韩国法律,D项正确,故选A、B、C项。

  • 第5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适用法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依相关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国法律

    B.因当事人已选择适用法国法,本案涉及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应适用法国法

    C.如争议涉及外汇管制问题,则该问题应直接适用中国法

    D.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无须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私法概述____法律适用和直接适用。A正确,依《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因此,该合同适用法国法律。B错,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0 条,涉及食品和卫生安全的问题,应该适用中国法。所以,虽然当事人对合同有法律适用的选择,但涉及食品卫生的部分应当适用中国法,同样,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问题,应该适用中国法。C正确。D正确,依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 制性规定。即无须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