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教师在教学中可以综合应用一些方法来帮助学生形成或改变态度和品德。常用而有效的方法有说服、榜样示范、群体约定与奖惩等。
(1)有效的说服。在说服的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提供某些证据或信息,以支持或改变学生的态度。对于理解能力有限的低年级学生,教师最好只提供正面论据,以免学生产生困惑,无所适从。对于理解能力较强的高年级学生,教师可以考虑提供正反两方面的论据,使学生产生客观、公正的感觉,从而相信教师所言,改变态度。当学生没有相反的观点时,教师应只呈现正面观点,不宜提出反面观点,以免转移学生的注意力,误导学生怀疑正面观点;当学生原本就有反面观点时,教师应主动呈现两方面观点,以增强学生对错误观点的免疫力。当说服的任务是解决当务之急时,应只提出正面观点,以免延误时间;当说服的任务是培养学生长期稳定的态度时,应提供正反两方面的材料。
(2)树立良好的榜样。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以及大量的实践经验都证明,社会学习是通过观察、模仿而完成的,态度与品德作为社会学习的一项内容,也可以通过观察、模仿榜样的行为而习得。由于榜样在观察学习中的重要作用,因此,给学生呈现榜样时,应考虑到榜样的年龄、性别、兴趣爱好、社会背景等特点,以尽量与学生相似,这样可以使学生产生可接近感,避免产生高不可攀或望尘莫及之感。另外,给学生呈现地位较高、能力较强、受人尊敬且具有吸引力的榜样,这样的榜样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可信性,使学生产生情感共鸣,榜样本身也容易成为学生向往的、追随的对象,激发学生产生见贤思齐的上进心。学生希望通过学习这样的榜样来发展自我、完善自我。
(3)利用群体约定。研究发现,经集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的规则、协定,对成员有一定的约束力,使成员承担执行的责任。一旦某成员出现越轨或违反约定的行为,则会受到其他成员的有形或无形的压力,迫使其改变态度。教师则可以利用集体讨论后作出集体约定的方法,来改变学生的态度。具体可按如下程序操作:
第一,清晰而客观地介绍问题的性质。
第二,唤起班集体对问题的意识,使他们明白只有改变态度才能更令人满意。
第三,清楚而客观地说明要形成的新态度。
第四,引导集体讨论改变态度的具体方法。
第五,使全体学生一致同意把计划付诸实施,每位学生都承担执行计划的任务。
第六,学生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改变态度。
第七,引导大家对改变的态度进行评价,使态度进一步概括化和稳定化。
如果态度改变未获成功,则应鼓励学生重新制定方法,直至态度改变。
研究者认为,人的价值观刚开始不能被个体清醒地意识到,必须经过一步步的辨别和分析,才能形成清晰的价值观念并指导自己的道德行动。在价值观辨析的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利用理性思维和情绪体验来检查自己的行为模式,鼓励他们努力去发现自身的价值观,并根据自己的价值选择来行事。
(4)给予恰当的奖励与惩罚。奖励和惩罚作为外部的调控手段,不仅影响着认知、技能或策略的学习,而且对个体的态度与品德的形成也起到一定的作用。除上述所介绍的各种方法外,角色扮演、小组道德讨论等方法对于态度与品德的形成和改变都是非常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