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无害通过和过境通行权的联系和区别?
无害通过制度是外国船舶在沿海国领海的唯一权利,同时也是领海的最重要的法律制度。所谓无害通过是指外国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原则下,无需事先通知或征得许可而继续不停地迅速地穿过领海或为驶入内水或自内水驶往公海而通过领海的航行。过境通行权则是适用于国际海峡的法律制度。 两者虽然都是一种有限制的权利,但过境通行是一种新概念,它与领海的无害通过是有区别的。1)《公约》对外国船舶在过境通行时所规定的义务,远不及无害通过那样严格、明确。2)无害通过是适用于领海的规则,而过境通行适用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3)无害通过主要是指商船,至于飞机,在没有事先得到同意的情况下是绝对不能飞越一国领海上空的。过境通行不仅包括商船,而且包括军舰和飞机。4)无害通过制要求潜水艇和其他潜水器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旗帜,而过境通行制则没有对潜艇的航行要求,也就是说,潜艇可以浮出水面而在水下潜行。5)无害通过权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暂时终止,但过境通行权利不可以被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