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答: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设备项目,在投入前3个月由建设单位向各有关调度部门提出投入系统申请书,包括内容如下:
(1)新建、改建工程的名称、范围。
(2)预定的启动试运行日期及试运行计划。
(3)启动试运行的联系人和主要运行人员名单。
(4)启动试运行过程对系统运行的要求。
应向有关调度部门报送以下资料:
(1)平面布置图、一次电气接线图、线路走径图及相序图、二次继电保护原理图等。
(2)主要设备的规范和参数。
(3)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及事故处理规程。
(4)通信的联络方式。
变电站内所有新设备或改建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应在启动调试前三天向有关调度提出申请,调度于启动试运行前一日批复。批复内容应包括设备的命名、编号、设备管理的范围。所有新设备投入运行应得到调度的指令后,方能操作。启动前一日,有关运行人员要提前准备好操作票,做好事故预想与有关工作计划及安排。启动当日,当值值班员应向有关调度联系工作事宜,核对设备定值,在启动计划方案及调度指令下进行操作。
新设备投入运行后,运行人员应加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汇报、处理、消缺。调度管辖设备试运行运行24h后,向调度汇撮设备运行情况,并正式加入调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