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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收购人与出让入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控股股东己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

题目
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收购人与出让入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控股股东己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A,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B、C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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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持有乙公司、丙公司100%股权。2016年8月29日,乙公司将其控制的某上市公司60%股份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10月真题]

    A:丙公司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B:丙公司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丙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C:丙公司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锁定36个月
    D:丙公司如果不申请豁免,那么可以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答案:A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2条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收购人报送的豁免申请文件符合规定,并且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或者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做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取得豁免的,收购人可以完成本次增持行为。第74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12个月的限制,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

  • 第2题:

    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答案:D
    解析:
    A,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B、C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3题:

    下列有关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投资者向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Ⅱ.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Ⅲ.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价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Ⅳ.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
    Ⅴ.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A、Ⅰ、Ⅱ、Ⅳ、Ⅴ
    B、Ⅰ、Ⅲ、Ⅳ、Ⅴ
    C、Ⅱ、Ⅲ、Ⅳ、Ⅴ
    D、Ⅰ、Ⅱ、Ⅳ、Ⅴ
    E、Ⅰ、Ⅱ、Ⅲ、Ⅳ、Ⅴ

    答案:B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27条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Ⅱ、Ⅳ两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二)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三)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Ⅲ、Ⅴ两项,第63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五)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六)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七)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 第4题:

    收购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的,且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A、30%
    B、50%
    C、60%
    D、80%

    答案:B
    解析:
    B
    参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 第5题:

    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情形的是()。

    A、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答案:D
    解析:
    D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2款第3项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A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BC两项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6题: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相关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答案:错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①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②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当事人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③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④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7题:

    股份协议转让或行政划拨双方取得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应当向()提出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申请。

    A: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B:证券交易所
    C: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D:当地政府

    答案:C
    解析: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申请。

  • 第8题:

    协议收购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拟转让股份的临时保管手续,并可以将用于支付的现金存放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申请人可以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登记的涉及证券持有人变更的情形有()。

    • A、证券继承
    • B、证券赠与
    • C、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
    • D、法人资格丧失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Ⅰ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Ⅱ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Ⅲ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Ⅳ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Ⅴ投资者已协议收购上市公司30%的股份,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 A、Ⅰ、Ⅱ
    • B、Ⅱ、Ⅳ
    • C、Ⅲ、Ⅳ
    • D、Ⅰ、Ⅴ
    • E、Ⅳ、Ⅴ

    正确答案:E

  • 第11题:

    单选题
    申请人可以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登记的证券不包括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
    A

    A股股票(含非流通股)

    B

    债券

    C

    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

    D

    权证


    正确答案: D
    解析: 注意审题,题目问的不包括的是,A股股票(不含非流通股),A选项写的是含非流通股,所以选A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票(不含非流通股),债券,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下同),权证等证券,因发生证券继承、赠与、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法人资格丧失等情形之一涉及证券持有人变更的,作为过出方和过入方可以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登记。

  • 第12题:

    单选题
    以下属于可以免予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的有()。 I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II 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且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III 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IV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V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A

    I、II、III

    B

    I、II、IV

    C

    II、III、IV

    D

    III、V

    E

    I、II、V


    正确答案: E
    解析: III项,属于免予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V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予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予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1)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予发出要约;(2)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注]增持的不超过2%股份的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3)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4)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5)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6)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7)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 第13题:

    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的有(  )

    A.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
    B.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C.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D.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

    答案:B,C,D
    解析:
    A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14题:

    下列情形,投资者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有()。

    A、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
    D、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答案:B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分析如下:
    AC两项,第6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①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②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③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B项,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项,第63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 第15题:

    以下哪些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情形的情形 (  )[2015年9月真题]
    Ⅰ.经政府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升到35%
    Ⅱ.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Ⅲ.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Ⅳ.控股股东已持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继续增持5%,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Ⅴ.投资者已协议收购上市公司30%的股份,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A.Ⅰ、Ⅱ、Ⅳ、Ⅴ
    B.Ⅲ、Ⅳ、Ⅴ
    C.Ⅳ、Ⅴ
    D.Ⅰ、Ⅳ、Ⅴ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①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②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③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④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
    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⑤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⑥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问未发生转移;⑦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工项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I, III两项属于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16题:

    以下属于可以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的有(  )

    A.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B.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且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C.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D.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
    E.因上市公司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答案:A,B,D
    解析:
    C,属于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E,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免于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 第17题: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期满后一定时间内,接受收购人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


    答案:对
    解析:
    收购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告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 第18题: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占比例超过30%,相关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答案:错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其申请的,相关投资者应当按照规定办理:①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②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己发行股份的30%;③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 第19题: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后方可进行股份转让,这些工作由()负责办理。

    A:证券交易所
    B: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C:证券清算机构
    D:股份转让公司

    答案:D
    解析:
    股份转让是股份转让公司确认、登记和托管,上市公司是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做。

  • 第20题:

    甲持有乙公司、丙公司100%股权。2016年8月29日,乙公司将其控制的某上市公司60%股份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 B、丙公司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证监会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丙公司可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 C、丙公司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锁定36个月
    • D、丙公司如果不申请豁免,那么可以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以下过户登记申请情形中需直接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的是()。

    • A、继承、离婚等情形涉及的过户登记申请
    • B、继承、离婚中涉及申请人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证券数量占该只证券总发行数量5%(含)以上,有信息披露人按信息披露规定而履行信息披露的
    • C、捐赠涉及的过户登记申请
    • D、法人资格丧失涉及的过户登记申请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申请人可以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登记的证券包括登记在中国结算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中的()。

    • A、A股股票(含非流通股)
    • B、债券
    • C、基金(限于证券交易所场内登记的份额)
    • D、权证

    正确答案:B,C,D

  • 第23题:

    多选题
    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的,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有(    )。
    A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B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C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D

    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甲集团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60%的股份,2016年5月16日(周一),通过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1%的股权,以下相关描述正确的有()。 Ⅰ甲集团公司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Ⅱ甲集团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 Ⅲ甲集团公司应当在5月17日通知上市公司其购人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Ⅳ乙上市公司应当在5月17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Ⅴ甲集团公司在5月17日不得再行增持乙上市公司的股票
    A

    Ⅰ、Ⅱ

    B

    Ⅰ、Ⅳ

    C

    Ⅱ、Ⅳ

    D

    Ⅲ、Ⅳ

    E

    Ⅳ、Ⅴ


    正确答案: A
    解析: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63条第2款第3项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第63条第3款规定,相关投资者应在前款规定的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后3日内就股份增持情况做出公告,律师应就相关投资者权益变动行为发表符合规定的专项核查意见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相关投资者按照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相关投资者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的,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在事实发生当13和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的当日不得再行增持股份。 Ⅰ、Ⅱ两项,甲集团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股份已超过50%,其继续增持乙公司股份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Ⅲ、Ⅳ两项,甲集团公司通过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1%的股权,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即5月16日通知乙上市公司,由乙上市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即5月17日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Ⅴ项,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增持股份,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在事实发生当日和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的当日不得再行增持股份。甲集团公司5月16日仅增持1%,则其在5月17日可以继续增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