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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是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秦某军的亲弟秦某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秦某军征得秦某口头同意后,将秦某的片酬30万元以秦某的名义赠与秦某强。对秦某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效。理由是秦某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秦某军已征得秦某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秦某军未征得秦某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秦某军处理秦某的财产不是为了秦某的利益

题目
秦某是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秦某军的亲弟秦某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秦某军征得秦某口头同意后,将秦某的片酬30万元以秦某的名义赠与秦某强。对秦某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有效。理由是秦某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秦某军已征得秦某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秦某军未征得秦某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秦某军处理秦某的财产不是为了秦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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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与秦某共同完成一项餐具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张某放弃其专利申请权,秦某可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秦某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B.如果张某不同意申请专利,秦某可以自行申请

    C.如果张某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

    D.如果张某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秦某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正确答案:ACD
    「考点」技术合同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审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 第2题:

    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秦某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尚未买车票,则钱某损失秦某应否赔偿?【】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不应赔偿,秦某系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应由李某赔偿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D.应赔偿,运输合同已经成立,秦某有过失


    正确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303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 第3题:

    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秦某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使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某尚未买车票。则钱某损失秦某应否赔偿?( )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不应赔偿,秦某系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应由李某赔偿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D.应赔偿,承运人秦某存在过错


    正确答案:D
    客运合同存在不同情况,如属长途运输,自旅客购买客票时合同成立,旅客上车合同生效;如属巴士运输,按交易习惯,自旅客上车客运合同即成立生效。本题中,虽然乘客钱某未购买车票,但钱某与秦某之间的客运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对于钱某随身携带的物品,承运人秦某负过错责任。秦某因超速驾车,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而紧急刹车,造成钱某的物品毁损,对此,秦某存在过错,故秦某应对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承担责任,故D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4题:

    设谭某有哥哥,秦某有妹妹,谭某与秦某结婚后,在婚假旅行中不幸死于一场事故,请问其遗产应怎样分割?( )

    A.谭某的遗产应由其哥哥和秦某的妹妹继承
    B.秦某的遗产由其妹妹继承
    C.谭某的遗产由其哥哥继承
    D.秦某的遗产由其妹妹和谭某的哥哥继承

    答案:B,C
    解析:
    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夫妻,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推定他们同时死亡。本题中,丈夫有继承人哥哥,妻子有继承人弟弟,故他们分别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5题:

    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秦某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使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某尚未买车票。则钱某的损失秦某应否赔偿?()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B.不应赔偿,秦某系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应由李某赔偿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D.应赔偿,承运人秦某存在过错

    答案:D
    解析:
    。客运合同存在不同情况:如属长途运输,自旅客购买客票时合同成立,旅客上车合同生效;如属巴士运输,按交易习惯,自旅客上车客运合同即成立生效。本题中,虽然乘客钱某未购买车票,但钱某与秦某之间的客运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对于钱某随身携带的物品,承运人秦某负过错责任。秦某因超速驾车,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而紧急刹车,造成钱某的物品毁损,对此,秦某存在过错,故秦某应对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承担责任,故D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6题:

    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流入秦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秦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接受。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秦某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B、秦某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C、秦某可以不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秦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答案:A,B,C
    解析:
    (原答案ABC,应无正确答案)。根据2014年《环境保护法》第64条的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第66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本题已无正确答案。

  • 第7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秦某和甲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说法正确的是( )

    A.秦某和甲公司的劳动纠纷应在解除劳动合同1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B.秦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C.秦某可以直接对甲公司提起诉讼
    D.秦某不得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B,D
    解析:
    选项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题中是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发生的争议,不属于拖欠报酬发生争议。

  • 第8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甲公司和秦某约定试用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和秦某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
    B.甲公司必须和秦某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
    C.甲公司可以和秦某约定1个月的试用期
    D.甲公司不能和秦某约定试用期

    答案:A,C
    解析: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 第9题:

    某日,秦某浏览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报名网站,发现网站有漏洞,便编制了一套计算机程序,在报名网站中植入该程序,获取了网站后台登录权限,盗取了后台大量考生姓名、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秦某偶然认识了国家公务员局考试中心主任赵某的妻子朱某,谎称自己考公务员,请其帮忙照顾,并给朱某送去10万元。后朱某到赵某办公室趁其不注意将考试答案偷出并交给秦某。秦某拿到答案后,利用获取的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与考生取得联系,向小张等考生出售答案,获利50万元。 由于秦某的电脑故障,小张向秦某付款后未按时收到答案。小张以为受骗,便到A县公安局报案。民警小李和小曹受理后,认为符合紧急止付条件,遂向B银行发出了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对有关账户进行了冻结。小李和小曹将案件报A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后进行立案侦查。经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秦某住处。小李和小曹立即赶赴秦某住处,经出示拘留证和搜查证,对其予以拘留,将秦某带到警车上交由其他两名民警看管后,对秦某住处进行了搜查,但没有对搜查活动进行视音频记录。在秦某的卧室,小李发现了秦某平时上网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遂叫来小曹一起对秦某的微信、QQ聊天内容等进行了查看,下载了相关记录并刻录在一张光盘里作为证据留存。搜查结束后,小李、小曹制作了搜查笔录,会同秦某进行了签名,并将秦某及笔记本电脑带回公安局。秦某被拘留后,采取自伤的方式致手臂骨折,经县公安局局长批准,对秦某将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并责令秦某将护照、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秦某的行为触犯哪些罪名?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第285条第2款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秦某编制计算机程序,侵入公务员考试报名网站,情节严重,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第3款的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罚。秦某通过侵入公务员考试报名网站,非法获取后台中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390条之一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秦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朱某行贿,涉嫌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根据《刑法》第284条之一第3款的规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同、答案的,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公务员考试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国家考试,秦某向他人非法出售公务员考试的答案,涉嫌非法出售答案罪。

  • 第10题:

    秦某有一中巴,经有关部门批准,秦某跑起了自北京市区至郊区某线路的短途运输业务。某日,秦某在超速驾驶中,为避免与李某的客车相撞,紧急刹车致使乘客钱某的物品毁损。经查,钱某尚未买车票。则钱某的损失秦某应否赔偿?()

    • A、不应赔偿,因为秦某与钱某的合同尚未成立
    • B、不应赔偿,秦某系紧急避险可以免责,应由李某赔偿
    • C、应赔偿,合同虽未成立,但秦某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 D、应赔偿,承运人秦某存在过错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单选题
    董某是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董某军的亲弟董某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董某军征得董某口头同意后,将董某的片酬30万元以董某的名义赠与董某强。对董某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有效,因为董某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

    有效,因为董某军已征得董某的同意

    C

    无效,因为董某军未征得董某母亲的同意

    D

    无效,因为董某军处理董某的财产不是为了董某的利益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本案中,董某军并非为董某的利益而处置其财产,因此无效。

  • 第12题:

    多选题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问题。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

    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

    中国法律

    C

    美国法律

    D

    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社会工作者高峰最近在某校开展调研,一天,他发现秦某在其他同学午休后悄悄进入教室,把其他同学的书都扔到垃圾桶里,他连续跟踪了几天,都发现了这一现象。根据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操作原则,如果高峰要为秦某提供服务,下列做法中恰当的是( )。

    A.告诉秦某的班主任

    B.告诉秦某的家长

    C.分析秦某行为的成因

    D.批评秦某的行为


    正确答案:C
    按照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操作原则,社会工作者应该尊重与包容服务对象,并对服务对象保密。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应将自身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更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也不能向服务对象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同时,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社会工作者可以和服务对象共同分享与服务内容有关的个人感受和经验,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对有关问题的看法,并提供尽力解决问题的建议,但社会工作者不得直接或间接迫使服务对象接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因此,本题中,高峰最恰当的做法是分析秦某行为的原因。

  • 第14题:

    秦某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秦小。秦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保姆燕某。秦小和燕某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秦某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秦小和燕某均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秦小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燕某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秦小应视为放弃继承,燕某应视为放弃受遗赠 D.秦小和燕某的行为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在继承中,继承人与受遗赠人同样的沉默行为(未作表示)代表着相反的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第15题:

    某化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流入秦某的鱼塘,造成鱼塘的鱼全部死亡。该厂承认其侵权,但对秦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不接受。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秦某可以请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B.秦某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C.秦某可以不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D.秦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正确答案:ABC

  • 第16题:

    天南有限公司的董事胡某挪用公司大笔资金投资艺术品损失惨重,其他的董事和监事因为和胡某私交甚好对此一直置若罔闻,股东秦某对此非常气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秦某可以公司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
    B.秦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向胡某提起代表诉讼
    C.如果秦某持股不到1%就没有提起代表诉讼的资格
    D.秦某提起的代表诉讼如果胜诉则将赔偿归秦某所有


    答案:B
    解析:
    【 解析】B。本题考查的是股东代 表评讼。《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显然,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应该是股东.A项错误,B项正确。有限公司股东充当原告没有持股比例要求,所以C项错误。代表诉讼是股东进行的公益诉讼,所以胜诉利益应该归公司,D项错误。

  • 第17题:

    在秦某涉嫌贪污一案的侦破中,下列证据不能使用的有:
    A.侦査人员去秦某家里搜出的两张存折,该存折的藏匿地点是对秦某刑讯逼供后,秦某交代的
    B.秦某曾经贪污2万元的供述,该供述是在秦某两天没有睡觉的情况下交代的
    C.证人王某的证言,该证言是侦查人员威胁王某后得到的
    D.在搜查存折的同时搜出两块金表


    答案:B,C
    解析:
    证据应当由法定人员依法定程序予以收集。选项BC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方法得到的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证人证言,因此需要排除。《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 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 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而选项AD不属于应当排除的情形。

  • 第18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下列关于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秦某属于工伤
    B.秦某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C.秦某的住院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D.秦某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答案:B
    解析:
    选项AC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秦某因为闯红灯被撞伤,属于自己的原因,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工伤待遇。

  • 第19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关于秦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秦某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B.秦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C.秦某可以最高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D.秦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案:B,C,D
    解析:
    选项C: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选项D: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第20题:

    秦某出生于美国,具有美国国籍,现年10岁。秦某的父亲是华裔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3年前,秦某的父母在美国离异后,秦某的母亲携秦某回国定居,秦某的母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常住户口登记,也为秦某办理了在中国长期居留的证件。后秦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取得对其子的监护权。请回答以下问题。在该案中,如果秦某只是临时居留在中国,我国人民法院对秦某的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该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 A、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 B、中国法律
    • C、美国法律
    • D、被监护人的住所地国家的法律

    正确答案:A,C

  • 第21题:

    中学体育教师秦某,业余爱好攀岩活动。2005年8月6日,秦某之妻李某在长江人寿保险公司为秦某投保了一份25年期两全保险,并如实告知了秦某的业余爱好,保险金额30万元,缴费期15年,年缴保费8000元。秦某指定其妻和儿子为受益人。2006年由于妻子未及时缴纳保费,保单失效。2007年1月1日保单复效。2007年7月25日,秦某在工作中遭受巨大打击,次日在俱乐部组织的攀岩活动中,自己割断安全带,高空坠地,摔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秦某于2007年9月28日死亡。之后,李某向长江人寿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给付请求。 妻子李某为秦某投保这一保险的主要目的是()。

    • A、仅仅保障儿子的经济需要
    • B、满足秦某的安全保障需要
    • C、达到保障与储蓄双重目标
    • D、资金投资的经济需要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问答题
    张大强和汪某于1980年结婚后生张某(1982年生),汪某于1995年因病去世。2000 年9月,张某考入某大学就读,其父张大强每月支付其生活费600元。2001年10月,张 大强结识某单位勤杂女工秦某,逐渐建立了感情,准备结婚。秦某与原夫生育一女,现年 5岁,双方于2000年协议离异,其女由秦某负责抚养。听到父亲准备再婚的消息,张某表 示反对,在2002年寒假返乡期间与张大强发生激烈争执。但张大强表示自己决心再婚, 与秦某共同抚养秦某之女,今后无力再为张某提供生活费用。同年5月1日,张大强与秦 某正式结婚,并由当月起不再给张某寄钱。6月初,张某向张大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认为自己尚在求学期间,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其父与后妻秦某之女并无法定权利义务 关系,不能因为再婚而影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请求法院判定其父张大强履杆抚养教 育义务,继续支付每月600元生活费。张大强辩称:再婚和抚养秦某之女都是出于本人自 愿,张某无权干涉;自己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将张某抚养成年,现在张某无权继续索要 生活费用。已满18周岁但尚在学校就读的子女,是否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对父母是否拥有抚养费请求权?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到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及其履行条件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从本案的情况看,在张某成年以前,张大强夫妇已经履行了抚养教育的义务。关键的问题在于,案件发生时20岁的张某虽然已经超过了成年年龄,但是尚在校就读,没有固定收入,是否应该属于不能独立生活之列?关于这个问题,现行《婚姻法》没有明细的规定。有关司法解释在精神上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抚养问题意见》的规定:尚在校就读的,接受各种教育的在校学生属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对此做了修正,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将“在校就读的”限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范围之内,排除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成年子女。因本诉讼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一)》颁布后,因此,张某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其父无义务再支付对其的抚养费。另外,张某的诉讼理由之一是“其父与后妻秦某之女并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为再婚而影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教育”,这也是不能成立的。《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依照这一法条的精神,继父母可以和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张大强自愿承担抚养教育继女的义务,符合法律规定,张某无权干涉,也不能以此为理山主张法律以外的个人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B

    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C

    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D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