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比较法的核心就是选择上市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可比对象”,通过将标的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交易案例比较法的核心就是选择交易案例作为标的公司的“可比对象”,通过将标的企业与交易案例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选项 A 和 B 的说法颠倒。上市公司比较法涉及的可比公司通常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评估结果须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选项 C 说法正确。交易案例比较法采用的可比公司一般为非上市公司,选项 D 说法错误。
第3题:
以下关于市场法的常用具体方法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A. 上市公司比较法的核心就是选择交易案例作为标的公司的可比对象
B. 交易案例比较法的核心就是选择上市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可比对象
C. 上市公司比较法的评估结果须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D. 交易案例比较法采用的可比公司一般为上市公司,在流动性方面比较接近,不需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