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规定,下列费用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是()
第3题:
什么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4题:
电梯的更新、改造、重大维修费用依照有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筹集。
第5题:
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费用。
第6题: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等。
第7题:
第8题:
业主
物业管理公司
建设单位
租用人
第9题:
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物业小修的费用
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第10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
业主房屋所有权转移情况
其他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购买一级市场国债及增值收益情况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物业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承担,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15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能列支哪些费用?
第16题:
简述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中列支的费用。
第17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费用有()。
第18题:
第19题:
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应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养护费用
应由业主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第20题:
专项维修资金应该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不计征营业税
专项维修资金可购买国债
供水、供电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物业服务费用不足时,可用专项维修资金补足
第21题:
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对于专项资金的投资,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根据售房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依照规定,可以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第22题:
保修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保修期外,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属于物业服务内容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养护费用
第23题:
有线电视管线的维护费
供水设备的维修费
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
当事人人为损坏的住宅共用部分的维修费
第24题:
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在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国债
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