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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了使乙溺死而将乙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乙摔死在井中()。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B、甲应负故意杀人既遂的责任C、甲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D、是意外事件,甲不负刑事责任

题目
甲为了使乙溺死而将乙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乙摔死在井中()。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B、甲应负故意杀人既遂的责任

C、甲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D、是意外事件,甲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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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井中,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这属于()。


    A.客体错误
    B.工具错误
    C.打击错误
    D.因果关系错误

    答案:D
    解析:
    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水井,属于对象错误而非客体错误,排除A项。甲意图将其淹死,但井中无水,结果被害人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故选D。

  • 第2题:

    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事实认识错误。 A项,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故A项错误。
    B项,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该项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故B项正确。
    C项,丙的行为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因为丙将地址写错,是方法错误的体现。若按照法定符合说,则对王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汪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若采取具体符合说,则对王某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汪某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故C项错误。
    D项,丁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属于具体事
    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依据法定符合说,丁主观上想杀人,客观上杀了人,主客观一致,在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内,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依据具体符合说,丁想杀仇人,却杀了父亲,对象是有误差的,但是这种误差不重要,因为在杀人那一刻,丁确实想杀死自己面前的“那个人”,所以丁也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故D项正确。

  • 第3题:

    王某为了将不会游泳的陈某溺死而将陈某推入深水井中,但该井中当时没有水,陈某摔死在该井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B.王某应负故意杀人既遂的责任

    C.王某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D.陈某的死亡是意外事件,王某不负刑事责任


    王某应负故意杀人既遂的责任

  • 第4题:

    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事实认识错误。 A项,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故A项错误。
    B项,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该项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故B项正确。
    C项,丙的行为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因为丙将地址写错,是方法错误的体现。若按照法定符合说,则对王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汪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若采取具体符合说,则对王某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汪某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故C项错误。
    D项,丁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属于具体事
    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依据法定符合说,丁主观上想杀人,客观上杀了人,主客观一致,在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内,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依据具体符合说,丁想杀仇人,却杀了父亲,对象是有误差的,但是这种误差不重要,因为在杀人那一刻,丁确实想杀死自己面前的“那个人”,所以丁也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故D项正确。

  • 第5题:

    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解析:
    【考点】认识错误【详解】A选项的情形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而非方法错误,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是指结果的发生并不是按照行为人所预期的那样,此种情形并不影响故意的成立,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B选项属于结果的提前发生,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B选项认为此种情形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的说法是正确的;C选项中所述的情形属于方法错误,即由于丙自身行为的误差导致其欲攻击的对象与实际受害的对象不一致,但是并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根据法定符合说,该情形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C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D选项中,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对于这一问题的结论是完全相同的,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应当为AC两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