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935年银行法
B、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C、1971年社区再投资法
D、1987年公平竞争银行法E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法案
1.为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维护存款者利益和整个信用体系的安全性,目前我国金融业是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依法划定各类不同金融机构的营业范围,尤其是把【 】严格分开。A.商业银行业务与证券公司业务B.商业银行业务与保险公司业务C.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D.商业银行业务与基金管理公司业务
2.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银行业务与信托、证券业务相分离,商业银行业务必须与投资银行业务必须分业经营的法律是()。A、《中国人民银行法》B、《商业银行法》C、《宪法》D、《分业经营条例》
3.下列关于混业经营模式说法错误的是()。A:混业经营模式最早起源于19世纪末的德国、荷兰等国家,以德国为典型代表 B:国家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在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之间不做或较少做法律限制 C:银行资本与产业资本关系松散 D:在这种模式下,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在内的许多金融业务都是被联合提供的
4.《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作用是()A、把保险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融合起来;B、把保险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融合起来;C、把商业银行业务与信托业务融合起来;D、把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分离开来。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混业经营限制了商业银行业务活力。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