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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日本法学家参与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正确答案:D
    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分别制定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程序法律,从而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故A项表述正确。清末对民事和商事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邀请了日本法学家松岗义正、志田钾太郎、冈田朝太郎、小河滋次郎等人参与制定工作。故B项表述正确。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故C项表述正确。D项错在: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 第2题:

    清末修律制定《大清民律草案》,其中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的编目县(  )。
    A.总则编
    B.债权编
    C.亲属编
    D.继承编


    答案:C,D
    解析:
    【精解】《大清民律草案》由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组成,其中。前三编由修订法律馆起草,后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但礼学馆是主要起草机构.故选选C项和D项。

  • 第3题:

    清末修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的民法编有(  )。
    A.总则编
    B.继承编
    C.债权编
    D.物权编


    答案:A,C,D
    解析:
    【精解】《大清民律草案》共分为五编: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但礼学馆是主要起草机构。

  • 第4题:

    下列有关清末法制改革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
    B.清末修律过程中,无论是商事法律的修订,还是民事法律的修订,都有本法学家参与
    C.清末司法改革使得刑部成为中央最高司法行政机关
    D.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答案:D
    解析:
    【精解】清末修律改变了“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分别制定了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及程序法律,从而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和程序法之间的差别。故A项表述正确。清末对民事和商事法律的修订过程中,邀请了日本法学家松岗义正、志田钾太郎、冈田朝太郎、小河滋次郎等人参与制定工作,故B项表述正确。清末改刑部为法部,作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故C项表述正确。D项错在:清末制定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

  • 第5题:

    制宪机关和宪法的起草机关的区别有哪些( )

    A.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宪法的起草机关是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独立行使制宪权
    B.制宪机关是一种常设的机构,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具有临时性,一旦宪法的起草任务完成就宣告解散
    C.制宪机关有权批准和通过宪法,宪法的起草机关则没有此项权利
    D.制宪机关是经过选举产生,而宪法的起草机关往往是经过任命的方式产生

    答案:A,B,C,D
    解析:
    奉题考查的为书本基础知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对书本做到熟悉,以免在基础知识上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