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报警阀组: (1)湿式系统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数不宜超过800只,干式系统不宜超过500只。 (2)其他系统接入湿式系统时,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其控制的洒水喷头数计入湿式报警阀组控制的洒水喷头总数。 (3)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洒水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 (4)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的地点,报警阀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5)设置报警阀组的部位应设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应满足报警阀调试、验收和利用试水阀门泄空系统管道的要求。 (6)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