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防火分区
1、地下车站站台和站厅公共区应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设备与管理用房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1500㎡
2、地下换乘车站当共用一个站厅时,站厅公共区面积不应大于5000㎡(A正确)
3、地上的车站站厅公共区采用机械排烟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其他部位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二、装修材料要求
1、地下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B错误)
2、地上车站公共区的墙面、顶面的装修材料及垃圾箱,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3、地上、地下车站公共区的广告灯箱、导向标志、休息椅、电话亭、售检票机等固定服务设施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B1级难燃材料
4、装修材料不得采用石棉、玻璃纤维、塑料类等制品
三、疏散宽度和距离
1、当设备与管理用房区的房间单面布置时,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m,双面布置时不得小于1.5m(C正确)
2、设备与管理用房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当房间疏散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疏散门与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其疏散门与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2m3。地下出入口通道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超过时应采取满足人员消防疏散要求的措施
四、灭火设施
地下车站设置的商铺总面积超过500平方米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D正确)